本文讲述张某(化名)与
河北达x食品有限
公司劳动争议案,范鑫真律师助力维权,
法院判定公司违法解除需赔偿。
在法律的浩渺海洋中,劳动纠纷宛如暗礁,随时可能给劳动者带来困境。范鑫真律师,河北五纬
律师事务所的骨干律师、副主任,凭借扎实的法学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在劳动争议领域为众多劳动者保驾护航。他深耕法律实务多年,专注于劳动争议、
工伤赔偿、
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四大核心领域,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认可与信赖。
案件波澜:
调岗引发的劳动纷争
原告张某(化名)自2015年2月入职被告河北达x食品有限公司,担任销售主管。然而,2023年2月1日,被告单方面作出《职务任免通知书》,将张某从原“围场区域初级即饮销售主管”岗位调整至“承德市区一级即饮高代”岗位。张某明确表示不同意,且未到新岗位报到。2月14日,被告发出《限期返岗通知书》,要求张某三日内到新岗位报到,否则视为
旷工并保留
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张某次日回复,再次申明不同意调岗。2月17日,被告以张某“未按调整后岗位报到,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为由,单方面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张某认为被告调岗缺乏合理性且未协商一致,解除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同时主张在职期间
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加班,被告未足额支付加班工资,遂提起劳动仲裁,后对仲裁裁决部分不服,诉至法院。
律师出击:全面梳理与精准应对
范鑫真律师接受张某委托后,对案件进行了全面梳理和分析。在证据收集与固定方面,重点收集了证明劳动关系存续时间、工资标准、调岗争议过程以及解除事实的关键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证明了被告单方调岗、张某明确反对、被告迳行解除的基本事实。在法律焦点分析上,本案核心争议点有二:一是被告调岗行为是否合法合理,进而其以“不服从安排、旷工”为由解除合同是否构成违法解除;二是张某关于加班费的诉请能否得到支持。范律师深入研究相关法律,重点论证被告调岗属于单方变更劳动合同核心条款,且无客观合理依据。对于加班费,由于被告工资结构已包含“加班工资”项目,且合同对加班审批有严格约定,证明未足额支付难度较大。庭审中,范律师围绕调岗的实质性变更性质、解除条件不成立等要点进行主张和辩论,依据法律主张被告构成违法解除,应支付双倍经济补偿标准的赔偿金,同时如实陈述加班费情况,尊重法院对举证责任的认定。
法院判决:公正裁决彰显法律威严
河北省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作出判决。关于解除劳动合同合法性,法院认为被告在张某明确不同意调岗的情况下,未充分协商,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违反相关原则,且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旷工标准,解除行为违法。关于经济赔偿金计算,法院采纳核算的张某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判决被告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85,894.72元。关于加班工资请求,因原告证据不足以证明未足额支付,法院不予支持。最终判决被告给付张某经济赔偿金,驳回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办案心得:经验总结与权益守护
范鑫真律师通过此案总结了诸多办案心得。调岗的合法性与协商程序至关重要,用人单位调岗需具有合理性、必要性,且履行协商一致的法定程序。解除理由的实体与程序审查也不容忽视,用人单位以严重违纪为由解除合同,需严格审查内部规章制度及劳动者行为是否达到“严重”程度。加班费主张的举证难度较大,劳动者需提供具体加班事实及计算基数不合法的证据。平均工资的精准计算关系到劳动者获赔金额,律师需仔细核对。仲裁与诉讼的有效衔接也很关键,律师要把握两者异同,为当事人做好准备。
在劳动纠纷的复杂棋局中,范鑫真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办案态度,为劳动者张某(化名)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这起案件不仅为劳动者在面对调岗和加班问题时提供了借鉴,也彰显了法律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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