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鑫真律师代理张某(化名)与
河北达x食品有限
公司劳动争议案,成功获赔经济
赔偿金。
在承德,范鑫真律师是一颗闪耀的新星。他是河北五纬
律师事务所的骨干律师,拥有本科的法学专业学士学位,毕业于燕京理工学院。他还是河北五纬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执业4年来,专注于劳动争议、
工伤赔偿、
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四大核心领域。他还是河北省工会系统法律服务团成员、承德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及残疾人权益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承德市
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专家团成员。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理念,他以专业和负责的态度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认可。接下来,让我们走进他办理的一起劳动争议案件。
案情:不合理
调岗引发的纠纷
原告张某(化名)自2015年2月入职被告河北达x食品有限公司,担任销售主管。2023年2月1日,被告单方面作出《职务任免通知书》,将张某从“围场区域初级即饮销售主管”岗位调整至“承德市区一级即饮高代”岗位。张某明确表示不同意,且未到新岗位报到。2月14日,被告发出《限期返岗通知书》,要求张某三日内到新岗位报到,否则视为无故
旷工并保留
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张某次日回复,再次申明不同意调岗。2月17日,被告以张某“未按调整后岗位报到,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为由,单方面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张某认为被告调岗缺乏合理性且未协商一致,解除行为违法,同时主张在职期间
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加班,被告未足额支付加班工资,遂提起劳动仲裁,后对仲裁裁决部分不服,诉至法院。
办案:全面出击的维权策略
范鑫真律师接受委托后,对案件进行了全面梳理和分析。在证据收集与固定方面,他重点收集了证明劳动关系存续时间、工资标准、调岗争议过程以及解除事实的关键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证明了被告单方调岗、原告明确反对、被告迳行解除的基本事实。在法律焦点分析上,本案核心法律争议点有二:一是被告调岗行为是否合法合理,进而其以“不服从安排、旷工”为由解除合同是否构成违法解除;二是原告关于加班费的诉请能否得到支持。针对调岗合法性,范律师深入研究《
劳动合同法》,论证被告从“主管”到“高代”的岗位调整属于单方变更劳动合同核心条款,且无客观合理依据。对于加班费,由于被告工资结构中已包含“加班工资”项目,且合同对加班审批有严格约定,证明未足额支付难度较大。庭审中,范律师围绕调岗的实质性变更、解除理由不成立等要点进行主张和辩论,同时如实陈述原告加班事实及被告加班审批程序可能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
判决:公正裁决维护劳动者权益
河北省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定被告调岗未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且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旷工解除标准,解除劳动合同行为违法。法院采纳原告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5,368.42元,判决被告应向原告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85,894.72元。对于加班工资请求,因原告证据不足以证明未足额支付,法院不予支持。
心得:多方面的经验总结
范鑫真律师从这起案件中总结出诸多办案心得。调岗的合法性与协商程序至关重要,用人单位行使用工自主权调岗必须合理、必要,且不能降低劳动条件、带有惩罚性,更要履行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法定程序。解除理由的实体与程序审查也不容忽视,用人单位以严重违纪为由解除合同,需严格审查内部规章制度及劳动者行为是否达到“严重”程度。加班费主张的举证难度较大,劳动者需提供具体加班事实及计算基数不合法的证据。平均工资的精准计算关系到劳动者获赔金额,律师要仔细核对。此外,仲裁与诉讼的有效衔接也很关键,律师需把握两者异同,为当事人做好准备。
这起案件不仅是范鑫真律师专业能力的体现,也为劳动者在面对不合理调岗和劳动纠纷时提供了有益的参考,让人们看到了法律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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