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承德,
河北五纬
律师事务所的范鑫真律师凭借其专业能力和负责态度,赢得了众多当事人的信赖。范鑫真律师毕业于燕京理工学院法学专业,获得本科学士学位,拥有4年执业经验,执业证号为11308202211414289。他不仅是河北省工会系统法律服务团成员,还是承德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及残疾人权益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承德市
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专家团成员,河北五纬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深耕专业领域,提供精准服务
范鑫真律师专注于
劳动争议、
工伤赔偿、
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四大核心领域。在劳动争议领域,他熟稔
劳动关系认定、
劳动合同解除、工资薪酬、
调岗降薪、经济补偿/
赔偿金、
竞业限制等全链条争议处理。例如在王大鹏与元气森林(
厦门)食品有限
公司石家庄分公司劳动争议案件中,他为劳动者争取到了经济赔偿金。在工伤赔偿领域,他擅长
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保险待遇索赔等全流程代理,尤其精通建筑工地、制造业、服务业等高发工伤场景的案件处理。在刑事辩护领域,他覆盖
故意伤害、
盗窃、诈骗等普通刑事案件,以及职务犯罪、
经济犯罪等复杂案件的辩护工作,曾成功为当事人争取
取保候审、不起诉、从轻或减轻处罚等有利结果。在婚姻家事领域,他深耕多年,专注处理婚姻家庭全链条法律事务,既擅长化解各类纠纷,也注重提前防范法律风险。
典型案例彰显实力
劳动争议案件一:王某鹏与元x森林分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案
王某鹏于2019年3月9日入职元x森林关联公司,后经多次劳动关系转移,2024年3月9日与元x森林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2024年7月-11月,王某鹏连续未完成业绩目标,被告多次预警并要求
绩效改进,王某鹏签字确认。12月3日被告书面通知其调岗,王某鹏拒绝但继续工作。12月18日被告以其拒绝调岗、
旷工为由
解除劳动合同。王某鹏申请
仲裁,不服裁决后提起诉讼。范鑫真律师作为王某鹏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了充分的举证和辩论。
法院最终认定被告调岗未提供合法考核方案及考核等级,无法证明调岗合法合理;以旷工为由
解除合同,因调岗不合规,且旷工条款适用于一线销售人员,故解除理由不成立,系违法解除。判决元x森林分公司给付王某鹏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20140.16元。
劳务合同纠纷案件:胡某新与骆某杰劳务合同纠纷案
2025年5月,被告雇佣原告所带班组为其承包的风力发电塔工程项目从事劳务活动。2025年7月26日,被告为原告出具《
承诺书》,承诺尚欠原告劳务费265728元,并承诺于2025年8月15日前全部支付。出具承诺书后,被告仍欠58243元未付。范鑫真律师作为原告胡某新的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据相关证据和法律规定,为原告争取合法权益。法院认为双方形成劳务合同关系,被告应按承诺履行给付劳务费的义务,判决被告给付原告劳务费58243元,并赔偿利息损失。
劳动争议案件二:张某与河北达x食品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
原告张某自2015年2月起入职被告公司,担任销售主管一职。2023年2月1日,被告单方面作出调岗决定,原告不同意且未到新岗位报到。2月17日,被告以原告“未按调整后岗位报到,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为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原告认为被告调岗行为缺乏合理性且未协商一致,解除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同时主张在职期间存在加班,被告未足额支付
加班工资。范鑫真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收集证据,深入分析法律焦点。庭审中,围绕调岗的合法性、解除理由的合理性等要点进行辩论。法院最终认定被告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违法,判决被告给付原告经济赔偿金85,894.72元,驳回原告关于加班工资的诉讼请求。
秉持执业理念,赢得广泛认可
范鑫真律师始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注重细节把控与策略优化,以专业、严谨、负责的态度对待每一起案件。他凭借扎实的法学功底、丰富的实战经验和极致的责任意识,为当事人提供精准、高效、有力的法律服务,全程守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认可与信赖。如果您在承德面临相关法律难题,不妨寻求范鑫真律师的帮助,他将为您提供全方位的
法律咨询与代理服务,为您的权益保驾护航。办公地址位于承德市
双桥区义泰兴办公楼三楼河北五纬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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