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鑫真律师是
河北五纬
律师事务所的骨干律师,同时担任河北五纬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毕业于燕京理工学院法学专业,拥有本科学士学位。他不仅是河北省工会系统法律服务团成员,还是
承德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及残疾人权益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承德市
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专家团成员。执业4年来,范鑫真律师专注于
劳动争议、
工伤赔偿、
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四大核心领域,尤其在劳动争议案件处理上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精准把握证据收集与固定
在劳动争议案件中,证据是胜诉的关键。范鑫真律师深知这一点,在处理张某与河北达x食品有限
公司劳动争议案时,他重点收集了证明
劳动关系存续时间、工资标准、
调岗争议过程以及解除事实的关键证据。包括载有调岗内容的《职务任免通知书》、原告表示异议的《回复函》、被告发出的《限期返岗通知书》及《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反映工资构成的银行流水及工资条、证明考勤情况的记录等。这些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有力地证明了被告单方调岗、原告明确反对、被告迳行解除的基本事实,为案件的胜诉奠定了坚实基础。
深入分析法律焦点
每个劳动争议案件都有其核心法律争议点,范鑫真律师在处理案件时,会深入研究相关
法律法规,准确把握争议焦点。在张某案中,核心法律争议点有两个:一是被告的调岗行为是否合法合理,进而其以“不服从安排、
旷工”为由
解除合同是否构成违法解除;二是原告关于
加班费的诉请能否得到支持。针对第一个争议点,范鑫真律师深入研究《
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动合同变更需协商一致的原则,以及用人单位行使单方调岗权的合理性审查标准,重点论证被告从“主管”到“高代”的岗位调整,不仅工作地点、职责内容可能发生重大变化,且无证据证明存在客观合理的依据,属于单方变更劳动合同核心条款。针对第二个争议点,他协助原告梳理加班事实,但由于被告提供的工资结构中已包含“加班工资”项目,且合同中对加班审批有严格约定,证明存在未足额支付加班费的难度较大。
制定有效的庭审策略
庭审是案件的关键环节,范鑫真律师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制定有效的庭审策略。在张某案庭审中,他围绕以下要点进行主张和辩论:强调调岗的实质性变更性质,指出被告未能证明其调岗具有经营必要性、目的正当性及调整的合理性,也未与原告进行过有效协商;指出从原告表示异议到被告发出解除通知仅间隔数日,远未达到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旷工15日”的解除条件,被告解除合同的理由不成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第八十七条,主张被告构成违法解除,应支付双倍经济补偿标准的赔偿金;对于加班费请求,如实向法庭陈述原告在职期间存在加班的事实,同时指出被告单方规定的加班审批程序及加班费计算基数可能不符合法律规定,但鉴于原告所能提供的直接证据有限,尊重法院对举证责任的认定。
注重办案心得总结
每处理完一个案件,范鑫真律师都会进行总结,积累经验。在张某案中,他总结出以下几点办案心得:调岗的合法性与协商程序至关重要,用人单位行使用工自主权对劳动者调岗,必须具有合理性、必要性,且不能降低劳动条件、带有惩罚性,如调岗构成对劳动合同主要内容的变更,必须履行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法定程序;解除理由的实体与程序审查很关键,用人单位以严重违纪为由解除合同,必须严格审查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已告知劳动者,以及劳动者的行为是否确实达到“严重”程度;加班费主张的举证难度较大,劳动者如主张支付不足或计算方式违法,需要提供非常具体的加班事实证据以及关于计算基数不合法的证据;平均工资的精准计算直接关系到劳动者的最终获赔金额,律师需仔细核对离职前12个月的应发工资总额,剔除非正常工作期间的异常月份;仲裁与诉讼的有效衔接也很重要,律师需要准确把握仲裁与诉讼在程序、审查范围上的异同,在仲裁阶段为后续可能的诉讼做好证据和法律观点的准备。
范鑫真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学功底、丰富的实战经验和极致的责任意识,在劳动争议案件处理上取得了许多成功案例,如王大鹏与元气森林(厦门)食品有限公司石家庄分公司劳动争议案件、徐某征(化名),张某(化名)与被告河北达x食品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件等,为劳动者争取到了经济赔偿金,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认可与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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