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鑫真律师是
河北五纬
律师事务所的骨干律师,毕业于燕京理工学院法学专业,拥有本科学士学位。他执业4年,担任河北省工会系统法律服务团成员、
承德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及残疾人权益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河北五纬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等职务。范鑫真律师擅长劳动纠纷、
工伤赔偿、
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等案件,尤其在
劳动争议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劳动争议案件证据收集与固定经验
在多起劳动争议案件中,范鑫真律师非常重视证据的收集与固定。如在张某与河北达x食品有限
公司的劳动争议案中,他重点收集了证明
劳动关系存续时间、工资标准、
调岗争议过程以及解除事实的关键证据。包括载有调岗内容的《职务任免通知书》、原告表示异议的《回复函》、被告发出的《限期返岗通知书》及《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反映工资构成的银行流水及工资条、证明考勤情况的记录等。这些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有力地证明了被告单方调岗、原告明确反对、被告迳行解除的基本事实,为案件的胜诉奠定了坚实基础。这表明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全面、准确地收集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是非常关键的。
法律焦点分析与辩论技巧
范鑫真律师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时,善于准确分析法律焦点,并制定有效的辩论策略。在张某案中,核心法律争议点一是被告的调岗行为是否合法合理,进而其以“不服从安排、
旷工”为由
解除合同是否构成违法解除;二是原告关于
加班费的诉请能否得到支持。针对调岗合法性问题,他深入研究《
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动合同变更需协商一致的原则,以及用人单位行使单方调岗权的合理性审查标准,重点论证被告从“主管”到“高代”的岗位调整,不仅工作地点、职责内容可能发生重大变化,且无证据证明存在客观合理的依据,属于单方变更劳动合同核心条款。在庭审中,他围绕调岗的实质性变更性质、解除理由不成立等要点进行主张和辩论,依据法律规定主张被告构成违法解除,应支付双倍经济补偿标准的
赔偿金。对于加班费请求,他如实向法庭陈述原告在职期间存在加班的事实,同时指出被告单方规定的加班审批程序及加班费计算基数可能不符合法律规定,但鉴于原告所能提供的直接证据有限,尊重
法院对举证责任的认定。这种对法律焦点的精准分析和有效的辩论技巧,有助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办案心得总结
-调岗合法性与协商程序:用人单位行使用工自主权对劳动者调岗,必须具有合理性、必要性,且不能降低劳动条件、带有惩罚性。更重要的是,如调岗构成对劳动合同主要内容的变更,必须履行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法定程序。在张某案中,被告未能证明调岗的合理性,且完全忽视了协商环节,是导致其解除行为被判定违法的根本原因。
-解除理由审查:用人单位以严重违纪(如旷工)为由解除合同,必须严格审查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已告知劳动者,以及劳动者的行为是否确实达到“严重”程度。在张某案中,合同约定的旷工天数标准本就严苛,而被告在实际执行中又未能满足该标准,其解除决定的草率性暴露无遗。
-加班费举证:在劳动争议中,加班费的主张对劳动者的举证要求较高。特别是当用人单位已在工资结构中设立了“加班费”项目并进行了支付时,劳动者如主张支付不足或计算方式违法,需要提供非常具体的加班事实证据(如经审批的加班记录、考勤异常记录等)以及关于计算基数不合法的证据。律师在代理此类诉求时,需充分评估证据情况,并向当事人明确相关风险。
-
平均工资计算:
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的计算基数直接关系到劳动者的最终获赔金额。律师需仔细核对离职前12个月的应发工资总额,剔除非正常工作期间的异常月份,确保计算基数的准确性,最大程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仲裁与诉讼衔接:劳动争议案件可能经历劳动仲裁和法院诉讼两阶段。律师需要准确把握仲裁与诉讼在程序、审查范围上的异同,在仲裁阶段为后续可能的诉讼做好证据和法律观点的准备。对仲裁结果不服时,需及时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诉讼,并可在诉讼中进一步补充和完善主张。
通过范鑫真律师在多起劳动争议案件中的实践,这些经验对于处理类似案件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