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下列规定的能复议:(一)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二)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三)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四)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等。
先申请行政复议后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行为包括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
一般是先解散后清算的。如果清算义务人不依法进行清算,将按以下不同情形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清算义务人不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义务人应当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赔偿责任等。
必须先解散公司再清算。公司因《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工伤纠纷必须先仲裁。工伤问题属于劳动关系中的一种劳动争议情形,需要仲裁前置。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的前置程序。法律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行政复议期间行政行为有效,且不中止执行。行政复议期间,之前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依然有效,行政机关不停止执行行政行为,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一条的有关规定,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除外。
不是。《行政强制法》没有规定要经过立案才可以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所以只要符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条件,在任何阶段都可以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
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的,可以停止执行:(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三)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四)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在行政复议过程中,复议机关通常不能直接变更原行政行为,而是对原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审查,并作出维持、撤销、变更等决定。然而,有一种特殊情况,即当行政行为涉及对款额的确定或认定确有错误时,复议机关可以依法进行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