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事人所提出的行政复议的审理期间,是可以因某些事由进行中止的。如果出现了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加行政复议;或者不可抗力等情形,影响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的,则行政复议中止。关于行政复议审理期间是否可以中止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我们知道申请行政复议是对当事人一种权益的保护,也是行政机关的一种监督。但是也有的时候行政复议中止了,那么,中止行政复议有期间限制吗?下面就由华律网小编为大家解释一下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于大家有帮助。

在法律层面上,行政复议并非行政仲裁所能涵盖。行政复议是指当自然人、法人或其他民事个体对于行政机关所作之具体行政行为持有异议,坚信此等行政行径侵害了其切身利益时,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构递交复议申请。

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一般是不停止执行的,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具体是: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关于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是否会停止执行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不服时,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很多行政案件是先复议后才能提起行政诉讼的,那么行政复议中止的情形有什么?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