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等。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不得转让的: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转让条件的;司法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权属有争议的;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不得转让的: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转让条件的;2、司法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3、收回土地使用权的;4、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5、权属有争议的。
房地产纠纷不能申请仲裁的情形有: 1、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或审理办结的; 2、涉及离婚、收养、监护、继承、析产、赠与的; 3、涉及落实政策问题的房地产行政诉讼; 4、经过公证机关公证后发生争议的; 5、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 6、机关、团。
房地产合同保存不能少于五年,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建立业务记录制度,如实记录业务情况。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保存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保存期不少于5年。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等。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但不符合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等。
房产交易涉及的税收是指在房产交易过程中买方按国家规定征收一定比例的税收,根据地区的不同税种和税收比例略有不同,主要税种有:契税(交易价1%~3%征收)、个税(按交易价1%征收)、营业税(按交易价5.55%征收)、 印花税(交易价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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