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房产纠纷 > 农村宅基地转让要注意哪些问题

农村宅基地转让要注意哪些问题

2019.01.11 房产纠纷 1470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第一、农村宅基地的转让对象必须是同一个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成员,才可以相互转让,卖给外村村民的,买卖无效,不受法律保护。毕竟这样宅基地无论怎样,还是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集体财产内部转让不会影响整体利益。
第二、宅基地转让发生时必须先向村集体申报,获得村集体批准才行。因为宅基地的产权是属于村集体的,村集体有监管的必要,转让宅基地村集体当然必须要同意才行。
第三、宅基地转让的受让人必须退没有住宅和宅基地,并且是满足宅基地使用权和分配条件的人。宅基地转让后只能用来建房居住,不能用来干其他的事。
笫四、宅基地转让人本身必须拥有两处以上建有住宅的宅基地。也就是说转让人必须首先确保自己转让了宅基地之后自己还有使用的宅基地,自己还留有住的房子。而且宅基地转让后,不可以再申请宅基地了。
第五、宅基地转让不能单单转让宅基地使用权,必须还要包括宅基地上的住宅一并转让。这一点是为了和宅基地的用途挂钩。同时也确立了宅基地转让双方的权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规定
报告编号:NO.20190111*****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农村宅基地转让会出现哪些问题

    买卖合同不规范因纠纷。农村房屋或宅基地的买卖多为口头协议,未签订买卖合同(或者买卖合同不规范),而农村房屋、宅基地的买卖在法律上也需要买卖合同。如果没有签署买卖合同,或者合同有瑕疵,很容易对合同内容出现争议,造成毁约纠纷。

    王玉婷律师 2022.06.28 211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转让协议如何写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且宅基地使用权具有人身属性,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法取得。

    李姗姗律师 2018.12.12 2737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转让有哪些限制

    转让方和受让方都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转让方有超过一套的宅基地,好多家庭都有几处宅基地。受让方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本村没有宅基地。转让方和受让方的宅基地转让必须经过村集体的同意。

    王汉杰律师 2019.02.13 1695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转让怎样公证

    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不能转让,因此也不能公证。法律规定, 农村村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转让、出租。实施村镇规划进行旧村、旧城改造需要调整宅基地的,原宅基地使用人应当服从。

    王汉杰律师 2021.03.13 211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转让可以吗

    可以将自己的宅基地进行转让,但是转让宅基地必须需要符合一定条件:第一个,要符合一户一宅原则。第二,仅限村集体内部成员进行转让。第三,宅基地和房子要同时转让。

    王汉杰律师 2018.12.29 3613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转让要具备哪些条件

    农村宅基地转让条件如下:(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刘辉律师 2019.12.18 350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转让条件是什么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经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且最终取得乡级政府的批准;转让人与受让人同为本村村民;受让人无宅基地,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转让,须与住房一并转让。

    李姗姗律师 2018.12.14 2876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确权要注意什么

    农村宅基地确权要注意以下两点:1、农户房屋面积;2、空余面积。农户房屋面积主要根据四至范围进行明确的界定。农村土地面积的确认和城市土地面积确认最大的区别就在一些边边角角的地方。

    李姗姗律师 2018.12.07 564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可否转让

    农村房屋宅基地可以在本村村民之间互相转让,转让给非本村人的属于无效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袁柏林律师 2020.10.30 1433人看过

李姗姗

江苏东银律师事务所

李姗姗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婚姻家庭

  • 990

    精选解答
  • 1861670

    阅读量
咨询律师
相关文书下载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