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宅基地可以在本村村民之间互相转让,转让给非本村人的属于无效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可以将自己的宅基地进行转让,但是转让宅基地必须需要符合一定条件:第一个,要符合一户一宅原则。第二,仅限村集体内部成员进行转让。第三,宅基地和房子要同时转让。
如果是村民集体组织外部成员申请购买宅基地建房,则是不允许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一户村民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宅基地所有权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其使用权由集体组织按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划拨给村民使用。
农村宅基地不可以买卖,但可以转让。根据法律规定,具备以下条件时,可以转让宅基地使用权:1、是经改农村集体组织同意;2、转让人与受让人都属于该农村集体组织;3、转让人户口已迁出农村集体组织或“一户多宅或多房”。
农村宅基地可以互换。农村土地互换双方应当具备村民资格,签订民事合同,由申请人提出申请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地块进行交换。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宅基地并没有继承权,作为子女是不能继承宅基地的,并且宅基地也不可私自买卖。虽说宅基地不能继承,但是我国有明文规定宅基地上的房产是可以继承的,这也就意味着只要宅基地上的房子是完好的,作为子女是可以继承宅基地上面的房产的。
农村宅基地是禁止买卖的,买卖宅基地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农村的宅基地,属于农村本村居民的福利,其土地所有权仍属于村集体所有。所以,农村宅基地只能在本村居民之间转让、出售。不得向外村居民转让、出售,否则,转让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宅基地是属于农村集体所有的,不是该集体成员不得享有,所以非本集体成员对于宅基地是没有继承权的,但宅基地上房屋可以继承。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遗产是合法财产可以继承,但是宅基地不属于和法财产,所以,不能继承。
农村宅基地本身是属于集体所有,是不可以公证的,但宅基地上的房屋等财产可以办理公证。根据《公证法》规定,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一)合同;(二)继承;(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四)财产分割;(五)招标投标、拍卖;(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