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刑事辩护 > 满足什么条件会构成转移毒品罪?

满足什么条件会构成转移毒品罪?

2021.10.17 刑事辩护 1174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本罪的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管制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窝藏毒品、毒赃的行为,不仅帮助犯罪分子隐匿罪证,妨害司法机关的调查取证,使犯罪分子逃避法律的制裁,而且为毒品犯罪分子继续犯罪提供物质条件。这些毒品可以随时流入社会,危害他人的身心健康。因此,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的犯罪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应依法予以惩处。
本罪的犯罪对象是犯罪分子用作犯罪的毒品、毒赃,所谓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务院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所谓毒赃,是指犯罪分子进行毒品犯罪所得财物,以及由非法所得获取的收益。非法所得获取的收益,是指利用毒品违法犯罪所得的财物从事孳息或者经营活动所获取的财物,以及有关财产方面的利益。包括金钱、物品、股票、利息、股息、红利、用毒品犯罪所得购置的房地产、经营的工厂、公司等。这些财物必须是毒品犯罪分子进行毒品犯罪所得,如果是其他犯罪所得,可构成窝赃罪。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的行为。窝藏是指将犯罪分子的毒品、毒赃窝藏在自己的住所或者其他隐蔽的场所,以逃避司法机关的追查。所谓转移主要是指将犯罪分子的毒品、毒赃从一地转移到另一地,以抗拒司法机关对毒品、毒赃的追缴,帮助犯罪分子逃避法律的制裁,或者便于犯罪分子进行毒品交易等犯罪活动。所谓隐瞒是指在司法机关询问调查有关犯罪分子的情况时,自己明知犯罪分子的毒品、毒赃藏在何处,而有意对司法机关进行隐瞒。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其中任一行为,就构成本罪。窝藏的毒品、毒赃,必须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毒品、毒赃。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了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的人,均可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用于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的毒品、毒赃而故意予以窝藏、转移、隐瞒,这是区分罪与非罪的标志之一。如果事前有通谋的,属于共同犯罪中的帮助犯,以共犯论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九条
报告编号:NO.20211017*****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满足什么条件会构成转移毒赃罪?

    本罪的犯罪构成。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制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窝藏毒品、毒赃的行为,不仅帮助犯罪分子隐匿罪证,妨害司法机关的调查取证,使犯罪分子逃避法律的制裁,而且为毒品犯罪分子继续犯罪提供物质条件。

    赵善博律师 2019.09.03 1133人看过
  • 满足什么条件会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

    非法持有毒品罪的犯罪构成。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制和他人的身体健康。国家禁止任何人非法持有毒品,为此颁布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

    张保明律师 2019.07.28 971人看过
  • 构成转移毒品罪的条件会有什么?

    本罪的犯罪构成。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制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窝藏毒品、毒赃的行为,不仅帮助犯罪分子隐匿罪证,妨害司法机关的调查取证,使犯罪分子逃避法律的制裁,而且为毒品犯罪分子继续犯罪提供物质条件。

    2019.09.05 1699人看过
  • 满足什么条件会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犯罪构成。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原植物种植的管制。国家历来对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严厉禁止,并先后发布了一系列的法规、法令和通知。

    孙海东律师 2019.07.29 185人看过
  • 什么条件下才会构成转移毒品罪?

    本罪的犯罪构成。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制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窝藏毒品、毒赃的行为,不仅帮助犯罪分子隐匿罪证,妨害司法机关的调查取证,使犯罪分子逃避法律的制裁,而且为毒品犯罪分子继续犯罪提供物质条件。

    姜一凡律师 2019.09.04 949人看过
  • 构成窝藏毒品罪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本罪的犯罪构成。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制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窝藏毒品、毒赃的行为,不仅帮助犯罪分子隐匿罪证,妨害司法机关的调查取证,使犯罪分子逃避法律的制裁,而且为毒品犯罪分子继续犯罪提供物质条件。

    姜一凡律师 2019.09.03 973人看过
  • 满足什么条件会构成非法运输毒品原植物幼苗罪?

    本罪的犯罪构成。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原植物的管理制度。国家历来对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严厉禁止,并先后发布了一系列的法规、法令和通知。

    刘辉律师 2019.07.25 220人看过
  • 满足什么条件会构成非法买卖毒品原植物幼苗罪?

    本罪的犯罪构成。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原植物的管理制度。国家历来对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严厉禁止,并先后发布了一系列的法规、法令和通知。

    赵善博律师 2019.09.03 206人看过
  • 构成转移毒品罪的条件有哪些?

    本罪的犯罪构成。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制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窝藏毒品、毒赃的行为,不仅帮助犯罪分子隐匿罪证,妨害司法机关的调查取证,使犯罪分子逃避法律的制裁,而且为毒品犯罪分子继续犯罪提供物质条件。

    姜一凡律师 2019.09.03 969人看过

姜一凡

河北双百律师事务所

姜一凡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刑事辩护

  • 24528

    精选解答
  • 23848003

    阅读量
咨询律师
相关文书下载 查看更多
  • 转移毒品罪是如何构成的
    本罪的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主观要件即故意的心理态度;客体要件是国家对毒品的管制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客观要件即行为人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转移毒品的行为。关于转移毒品罪是如何构成的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 满足什么条件会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制和他人的身体健康;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持有毒品数量较大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关于满足什么条件会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制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的行为。那么对于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这个问题,下面就由华律网小编为大家解答相关的内容。
  • 运输毒品罪构成要件
    如果要了解清楚一个罪名,那么清楚其构成要件是必不可少的,因为只有清楚了构成要件你才能明白这件事是不是构成犯罪,犯罪的程度有多严重。今天,华律网小编就搜集整理了关于运输毒品罪构成要件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可以帮到您。运输毒品罪构成要件(一)客体
  • 不知是假毒品而当作毒品贩卖也构成贩卖毒品罪吗
    贩卖毒品是指明知是毒品而非法销售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买毒品的行为。贩卖毒品罪是指贩卖毒品的行为,只要是贩卖毒品,即构成贩卖毒品罪。那么不知是假毒品而当作毒品贩卖也构成贩卖毒品罪吗?接下来就跟华律网小编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 重婚罪怎么判定,满足哪些条件构成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违法行为即一个人在同一时间内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婚姻关系。 《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构成重婚有两类人,第一类是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第二类是明知他人已有配偶的人,又与之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其中,第二类人构成重婚要求是“明知他人已有配偶”,事先知道,或者事后知道而继续保持婚姻关系,则属于“明知”。反之,不知道、受欺骗,则不构成重婚。 认定重婚,关键要看是否构成另一夫妻关系。依据有关司法解释,重婚有两种情况:一是法律上重婚,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登记结婚;二是事实上重婚,即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视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1)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的; (2)有配偶的人虽未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但以夫妻相称或者对外以夫妻自居的。 夫妻相称,除当事人间承认、日常生活间的称呼外,当事人同居生活,女方生病时男方以丈夫的名义签名、陪侍,女方生育孩子男方以父亲的名义在医院签字,当事人以父母的名义为子女庆祝满月等,也可以作为认定以夫妻相称的辅助证据。认定重婚,通常还需要取得周围群众、当事人亲朋戚友的证言,以证明周围群众认为当事人是夫妻。
  • 你好,我 想知道,构成诈骗罪需要满足神条件
    刑法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骗取对方财物的行为 构成诈骗罪
  • 网贷合同签了不满足条件想解约构成骗贷罪吗
    不构成
  • 构成非法集资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你好
  • 什么条件满足诈骗罪成立
    你好,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数额较大”是成立本罪的前提,根据《两高的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应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实践中,各省的立案标准不一,一般在3000-5000元之间。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