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本金利息认定、房屋买卖履约难题,律师拆解两大纠纷密钥
解析
在法律的舞台上,每一个案件都是一场挑战,考验着律师的分析能力与问题解决能力。张新宇律师凭借丰富的经验和精湛的专业技能,成功化解了多起复杂纠纷,下面我们就通过两个典型案例来一探究竟。
民间借贷纠纷:厘清利息与本金难题
2020年2月27日,张三向李四出具借条借款15万元,约定2020年7月27日前归还,“期间每个月利息双方商议,于每个月末支付”,李四通过多笔微信及银行转账交付资金。然而,张三未按期还款,仅支付了部分款项。2021年9月15日,张三出具承诺书确认本金15万元,并承诺于2021年12月30日前付清欠款及利息。李四诉至法院要求偿还本金15万元及按LPR四倍计算的利息,张三则辩称实际借款金额仅为13.55万元,且双方利息约定不明,不应支付利息,已付款项应抵扣本金。
问题一:借款本金到底是多少?
面对张三提出实际借款金额仅为13.55万元的抗辩,张新宇律师接受上诉人(李四)委托后,全面梳理了转账记录。通过对转账记录这一关键证据的细致整理和分析,明确呈现出李四完整的转账情况,有力地证明了借款本金为借条所载明的15万元,为后续的诉讼奠定了基础。
问题二:利息该如何认定和计算?
案件中借条约定“每月利息双方商议”,这是否属于“利息约定不明”?以及已付款项的性质究竟是本金还是利息呢?张新宇律师精准把握了民间借贷司法解释中关于“利息约定不明”与“逾期利息”的法律界限。他还成功将聊天记录中“收到一万利息”等表述作为证据提交。根据这些证据和法律规定,一审法院认定借条中“每月利息双方商议”属自然人之间借贷“利息约定不明”,不予支持借期内利息,但认定2021年9月15日前张三支付的各笔款项性质为利息,不得抵扣本金。最终判决张三偿还本金15万元及逾期利息(以15万元为基数,自2021年12月31日起按年利率3.8%计算,执行中扣除已支付的5000元),驳回李四其他诉讼请求。
房屋买卖纠纷:打破过户与付款信任僵局
2024年,上诉人赵六与被上诉人张三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诉至法院。一审判决后,赵六不服上诉。本案核心争议在于一套小区房屋的剩余房款支付及过户问题,双方矛盾尖锐,互不信任,张三担心支付剩余款项后无法顺利过户,赵六则忧虑过户完成却拿不到房款。
问题三:如何重建双方的履约信任?
张新宇律师敏锐判断案件有调解基础,关键在于建立双方都能接受的资金与过户“对等履约”机制。他主动与对方律师沟通,反复推敲方案细节。基于对《民法典》同时履行抗辩权的灵活运用,以及对地方房地产交易资金监管规则的精准把握,提出将剩余房款存入法院账户、再由交易所资金监管账户衔接支付的创新思路。这一方案让房款和过户形成法律上的“同时履行”关系,既保障了买方张三的资金安全,也消除了卖方赵六过户后拿不到钱的担忧。
最终,经渭南中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赵六于2024年7月25日前向张三支付剩余房价款5万元(已暂交蒲城法院账户,过户时转至交易所资金监管账户);同时张三须向该监管账户交纳23万元;张三于2024年8月15日前协助办理房屋及地下室过户移交手续,过户所涉个人所得税、契税、印花税、评估费等一切税费由赵六负担;张三保证房屋无担保、无权属纠纷;双方再无其他争议。
张新宇律师从事法律工作7年,深耕执行领域,曾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工作4年,深度参与办理多起重大案件,并被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评选为陕西法院十大审判执行典型案例。他还是陕西省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理事,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员,在民商事案件方面经验丰富,擅长建设工程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事纠纷、劳动争议纠纷、交通事故纠纷等案件。如果您在法律方面有需求,张新宇律师将凭借专业能力为您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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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新宇律师
上海申浩(西安)律师事务所执业地:西安
擅长:
合同纠纷、劳动纠纷、股权纠纷、法律顾问、刑事辩护
律师简介
张新宇律师现执业于上海申浩(西安)律师事务所,他以扎实的法律功底,严谨的工作态度和出色的业务能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张新宇律师从事法律工作8年,曾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4年,在劳动纠纷、家事纠纷、民间借贷、企业合规、刑事辩护等等领域拥有丰富经验。社会职务: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员承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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