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在经营的过程中,为了业务发展的需要,可以在不同的地区设立分公司,分公司要在公司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而分公司经营时会产生债务的,那么民法典中总公司债务能不能由分公司承担?华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分公司是公司的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公司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总公司承担。

分公司的债务能否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债务归属主要看其法律地位和双方责任划分。若为依法设立独立法人,则独立负担债务;若非独立法人而只是总公司分部,法律规定总公司需对其债务负责,特别是当分公司无能力偿债时。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分公司的债务能否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的债务能否由总公司承担,关键在于分公司的法律身份以及总公司和分公司之间的责任划分。要是分公司是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那就该由它自己承担债务,总公司一般不直接负责。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总公司承担债务后一般不能追诉分公司,因为分公司无独立法人资格,其财产属总公司,总公司偿债是用自身财产担责。不过,若分公司相关人员有故意或重大过失,总公司可向其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