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遗嘱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遗嘱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
老人应当亲自到公证处办理遗嘱公证,并提交以下资料:1、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2、居民户口簿;3、遗嘱人的婚姻证明。如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民政部门加盖印章)、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需有生效证明)、民事调解书等;4、立遗嘱人所处分的财产。
自然人可以依法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双方共有的,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因此一方在立遗嘱时只能处分共同财产中属于他的财产。
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当事人可以采用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口头遗嘱、录音遗嘱以及公证遗嘱的方式订立遗嘱。只要符合遗嘱的实质生效要件以及法定形式要件,则该遗嘱有效。
自立遗嘱可以公证。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遗嘱、继承等事项。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主要有以下几种:(1)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2)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3)代书遗嘱:在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在公证处立遗嘱,遗嘱人首先应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财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原件。再者,不管在何处办理公证,遗嘱人都要当着公证员的面在遗嘱上签名或盖章。最后公证机关审核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与否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