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老人应当亲自到公证处办理遗嘱公证,并提交以下资料:1、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2、居民户口簿;3、遗嘱人的婚姻证明。如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民政部门加盖印章)、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需有生效证明)、民事调解书等;4、立遗嘱人所处分的财产。
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遗嘱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遗嘱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不合法财产不属于遗产范围,不能立遗嘱。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当事人可以采用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口头遗嘱、录音遗嘱以及公证遗嘱的方式订立遗嘱。只要符合遗嘱的实质生效要件以及法定形式要件,则该遗嘱有效。
如果精神病构成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是无民事行为能力,那么所立的遗嘱无效。根据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如果夫妻一方立遗嘱处分全部的夫妻共同财产,该遗嘱部分有效,部分无效。也就是说,遗嘱中处分自己财产的那一部分有效,遗嘱中处分配偶一方财产的部分无效。
被继承人没有立遗嘱,按照法定继承来进行继承。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如下:(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