抑郁症不可撤销婚姻。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当事人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成立的婚姻,或者当事人成立的婚姻在结婚的要件上有欠缺,通过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行使撤销权,而使该婚姻无效的婚姻。由此可见,抑郁症不属于可撤销婚姻的条件。
抑郁症不属于婚姻无效,婚姻无效是婚姻当事人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一方或者双方未到法定婚龄的。无效的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1、抑郁症可以离婚。2、协议离婚的只要夫妻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达成一致,就可以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经过三十日冷静期,即可领取离婚证。3、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判决生效就解除了婚姻关系。
女方得了抑郁症的话,法院一般会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判定孩子随男方生活,具体判决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认定。根据法律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1、重度抑郁症能起诉离婚。起诉离婚随时都可以,只要符合起诉的条件。但是要想起诉离婚成功必须要收集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因为夫妻感情破裂,是离婚案件中法官判决离婚的重要依据之一。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如果是因为得了抑郁症而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上不可以。 从道德的角度来说,我觉得是应该的,因为他们在精神上面的确是有问题的。但是从法律的角度应该是不可以的。 减刑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了减刑适用的条件,主要是对国家做出重大贡献,并真诚悔罪,不包括抑郁症。
如果职工患上了抑郁症那么可以请病假,职工在公司的工作年限达到了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那么就可以享受十二个月的假期,这个假期期间所有的工资都是照样发放。
一方有抑郁症,可以协议离婚,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