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民法典规定房屋买卖合同依法成立时生效,而房屋买卖合同自当事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手印后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合同的有效期。一般来说,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如果合同中未约定生效时间,但对合同的生效有附加条件或期限的限制,则以该附加条件或期限达成时为合同生效时间。合同出现法定终止或当事人约定终止原因时失去效力。
房屋买卖合同一般自合同成立后,即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盖章或按手印后即生效。如果当事人约定了合同生效时间的,则生效时间到了合同生效;如果约定了生效条件的,则生效条件成就后合同即生效。
直接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履行即可。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房屋买卖合同符合一定条件有效。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房屋买卖合同满足下列条件且未附期限则一直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一般来说,房屋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合同就生效了,除非存在无效或可撤销的情形。以合同无效的情形为例: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等。
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1、合同当事人双方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是否真实;3、合同内容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4、合同是否采用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