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
民法典规定,房屋抵押有期限的,房屋抵押权应该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超过时效未行使的,主债权失效后,抵押权就失效。
2、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
(一)主债权消灭;
(二)担保物权实现;
(三)
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九条
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
法院不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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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三条 【担保物权消灭事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
- (一)主债权消灭;
- (二)担保物权实现;
- (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 (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 第四百一十九条 【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报告编号:NO.2023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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