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婚姻家庭 > 民法典规定同居能否形成继子女关系

民法典规定同居能否形成继子女关系

2022.11.28 婚姻家庭 2535人浏览举报
解析
不能。继子女关系必须是基于婚姻关系才能成立的,同居不具备婚姻效力,所以是不能成立继子女关系的。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三条
报告编号:NO.20221128*****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同居关系能否形成继子女

    不能。继子女关系必须是基于婚姻关系才能成立的,同居不具备婚姻效力,所以是不能成立继子女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相关法律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河南沣贤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0.07.15 2527人看过
  • 民法典中继子女是否形成抚养关系

    继子女是否形成抚养关系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考虑:(1)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在其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再婚时应是未成年人;(2)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或继母的配偶应享有直接的抚养权;(3)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应共同生活,特殊情况除外。

    程杰律师 2020.12.24 1096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同居关系子女如何抚养

    同居关系生下的子女由双方协商抚养,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

    付新鹏律师 2020.11.23 1417人看过
  • 继子女是否形成抚养关系

    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是否形成抚养教育关系,体现在继父母负担了继子女全部或部分生活费和教育费。即使未负担全部或部分费用,但对继子女进行了教育和生活上的照料,也可以说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产生了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顾斌律师 2021.08.16 1383人看过
  • 民法典继子女抚养关系能解除吗

    我国现行法律对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解除没有明文规定。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民法典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因此双方不能因生父/母死亡或者离婚自然解除,解除继子女抚养关系可以参照适用民法典关于养父。

    刘云海律师 2022.08.24 524人看过
  • 民法典中继子女抚养关系怎么认定

    根据实践,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主要是指以下情形:(1)继子女尚未成年,随生父母一方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时,继父或继母对其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生活教育费;(2)继子女虽未与继父母共同生活,但继父母对其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生活费、教育费。

    程杰律师 2020.12.24 2067人看过
  • 民法典中继子女抚养关系如何举证

    如果继父母对继子女尽了抚养教育的义务,就可以认定形成抚养有关系,双方的关系适用民法典中有关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可以提供以下证据:1、当事人尽了对被抚养人的抚养、教育和保护义务;2、当事人为被抚养人提供经济供养和生活辅助等;3、当事人给付被。

    刘云海律师 2022.08.25 564人看过
  • 民法典解除同居关系能否公证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解除同居关系不能办理公证。因为同居关系本身就是一种事实状态,不是婚姻关系,法律不予调整,公证处也不对非法关系予以证明。

    唐海燕律师 2020.12.07 1427人看过
  • 继子女与继父母如何形成抚养关系

    未成年继子女的父或母离婚后与另一方(继父母)结婚在一同居住,就形成了继父母与继子女的抚养关系。形成抚养关系要求继子女在其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再婚时是未成年人、该继父或继母的配偶应享有直接的抚养权、双方共同生活并且抚养事实达到一定年限。

    袁文 2021.05.18 2256人看过

方旭

云南谣光律师事务所

方旭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刑事辩护

  • 81

    精选解答
  • 151102

    阅读量
相关文书下载 查看更多
  • 借条能否形成借款合同关系
    借条是证明出借人和借款人借款关系的凭证,所以借条是属于借款合同的一种,可以形成借款合同关系。关于借条能否形成借款合同关系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委托关系能否形成劳动关系
    现实生活中,很多时候人们通过委托他人完成自己的事情,但是因为长期需要,总不能总是委托他人,那么可以将委托关系转为劳动关系吗?下面就由华律网小编为大家解释一下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于大家有帮助。
  • 民法典解除同居关系协议能否公证
    解除同居关系协议能进行公证,不过双方签订的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是有效的,并不需要特地去公证处进行公证。但如果需要一种保证,则在签订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后,还是需要去公证处进行公证的。
  • 民法典非法同居关系能否撤诉
    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的。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 60岁后能否形成劳动关系
    60岁后能否形成劳动关系要分情况。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务关系;未享受相关待遇的,仍可形成劳动关系,关键在于是否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
  • 民法典同居未登记能否返还彩礼
    您好,您的问题回复如下: 相关的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此条规定所坚持的基本原则是在决定彩礼是否返还时,是以当事人是否已经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的。即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收受彩礼一方应当返还彩礼;给付彩礼后如果已经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只是在第(二)、(三)项的情形下才支持当事人的返还请求。此条司法解释为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婚约阶段(即未缔结婚姻关系阶段)和合法婚姻阶段(即已缔结婚姻关系阶段)发生的彩礼返还纠纷提供了法律依据,但对于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即同居关系)而发生的彩礼返还纠纷该如何处理并没有规定。 如需法律帮助,可点击头像联系房律师,提供专业法律咨询、诉讼服务。
  • 民法典同居未登记能否返还彩礼
    您好,1、支付彩礼后没有登记结婚的,原则上需要返还彩礼,一般是返还一部分彩礼,具体金额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登记结婚了的,原则上不需要返还彩礼,但符合条件的,可以酌情返还部分彩礼。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民法典规定楼上太吵能否报警
    并非民法典中的规定,而是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规定,如噪音严重扰民,可第一时间报警处理。
  • xx新的民法典对非婚同居有名文规定吗
    您好,没有的,同居不受到法律保护的。
  • 民法典同居未领取结婚证能否返还彩礼
    彩礼返还的法定条件为以下三种: 1、双方未领取结婚证 2、双方虽领取结婚证,但未共同居住 3、 一方因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只有符合以上三种情形之一的,在离婚时主张返还彩礼的,才有可能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