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并且国家会创造劳动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每个劳动者都应该积极对待劳动。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公民的基本权利:(1)法律面前一律平等;(2)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3)宗教信仰自由;(4)人身与人格权,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5)监督权,包括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并依法取得赔偿的权利;(6)社会经济权利,包括劳动权利,劳动者休息权利,退休人员生活保障权利,因年老、疾病、残疾或丧失劳动能力时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社会保障与物质帮助的权利;(7)社会文化权利和自由,包括受教育权利,进行科研、文艺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8)妇女保护权,包括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同等的权利;(9)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保护;(10)华侨、归侨和侨眷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受国家保护。
企业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企业、事业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有侵犯职工劳动权益情形,工会应当代表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交涉,要求企业、事业单位采取措施予以改正;企业、事业单位拒不改正的,工会可以请求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作出处理。
广义上的劳动权则泛指劳动者因劳动而产生或与劳动有密切联系的各项权利,除劳动就业权、取得劳动报酬权以外,还包括休息休假权、劳动保护权、职业培训权、团结权、谈判权、物质帮助权等。
属于。工伤纠纷是由于在劳动关系中拟定为工伤所引起的纠纷行为,根据社保法及工伤保险条例,产生工伤纠纷时候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处理:即劳动争议仲裁、民事诉讼或协商解决。要求仲裁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申请。
《劳动法》第二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因此从现行法律规定来看,劳动权应该不属于民事权利,劳动权应该是属于宪法上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
用工单位不得以女职工怀孕为由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孕期女职工不能适应原岗位职责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据有关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给予减轻劳动量或安排其他能够胜任的劳动。
劳动者劳动权益的内容包括: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其他。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