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人员需要签订合同。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临时工要签合同。不论什么形式的用工,只要与劳动者形成用工关系,就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在法律意义上,没有临时工这个特殊界定,所有和用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都是劳动工,双方必须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明确工资待遇、工作年限等。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临时工在劳动法中的名称为非全日制工作人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因此,临时工并不一定需要订立书面合同,不订立书面合同的,口头协议必须要有。
超越权限,是指受托人超越委托人的委托授权的范围或委托意思表示。 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主要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另一部分是民法上普通自然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
这要看实际的情况,分公司没有法人资格,分公司领取的是营业执照,而非法人营业执照.分公司不能独立的对外承担民事责任.但在诉讼过程中,分公司还是可以作为诉讼主体的;没有总公司授权,办理产权证和土地证盖的是分公司的章,是没有效力的。
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经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会因为是分公司签订的合同而认定无效。
签了合同没有付款合同有效。合同签订后,对方未付款的,作为守约方,可以按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另外,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增加。合同生效是包括三种情况:1、是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这是合同生效时间的一般规定,即如果没有法律、行政法规的特别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合同成立的时间就是合同生效的时间;2、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自批准、登记时生效;3、是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合同生效时间的,以约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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