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的浩渺海洋中,每一起案件都是一场充满挑战的冒险。今天我们就通过两起不同类型的案件,来看看李岢律师是如何运用
法律知识“披荆斩棘”,帮助当事人解决难题的。
土地储备项目
借款合同纠纷案:追偿权的巧妙辨析
这起案件里,核心的法律知识点是“追偿权的成立要件”。简单来说,追偿权就好比你替别人还了钱,之后你有权利找那个人把钱再要回来,但这是有条件的。条件就是你得真的替他把钱还了,而且你们之间得有合理的还钱关系。
在这起涉及1.5亿元土地储备项目
贷款的平台借款纠纷中,平台机构因旗县级土储中心未按约还款被银行催收,就起诉要求旗县级土储中心偿还本金约1.45亿元及利息、罚息、复利,并要求旗政府、财政局承担
连带责任。李岢律师精准把握案件情况,从合同相对性、追偿权成立要件、代偿事实缺失等核心法律问题入手。律师详细审查他们之间签订的《四方协议》,发现平台机构与旗县级土储中心、政府、财政局之间并未形成符合法定条件的借款关系。而且,平台机构还没有向银行实际代偿全部贷款本息,这就意味着它主张的追偿权还不成立,因为没有满足“真正替别人还钱”这个条件。李律师凭借对追偿权这一法律知识的深入理解和运用,在法庭上充分答辩和论证,有理有据地反驳了原告关于借款关系及连带责任的主张。
在实际工作中,李岢律师先是对案件的所有材料进行了细致入微的研究,确定了案件的核心争议点。接着,她收集了大量与合同相对性、追偿权相关的
法律法规和类似案例,为庭审做足准备。在庭审过程中,她冷静清晰地陈述观点,让法官清楚地认识到案件的真实情况。
最终,
法院采纳了李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平台机构的诉讼请求不具有请求权基础,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79万余元也由原告承担。这样一来,成功为被告避免了约1.45亿元及高额利息、罚息、复利的偿付责任,维护了政府及财政部门的合法权益。
商品房预约
合同纠纷案:合同效力与付款事实的双重论证
这起案件涉及的法律知识点是“合同效力认定”和“付款事实的证明”。合同效力认定就是判断你签的合同是不是合法有效的,如果合同有效,双方都得按照合同约定
办事;付款事实证明则是要拿出证据说明你确实付了钱。
在这起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中,原告夫妇签订《认购书》后,因房屋被开发商涉及的多起案件查封冻结并设定抵押,无法交付和
网签,开发商还拒绝签正式合同,原告起诉要求
解除合同、返还购房款并支付利息。但开发商狡辩《认购书》系为履行抵押合同而签署,主张
合同无效且原告未实际付款。李岢律师通过梳理三方交易链条,仔细审查各方之间的关系和交易细节。她发现《认购书》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并不存在导致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所以认定合同合法有效。同时,针对付款事实,律师收集了相关的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证明原告通过案外人变更手续取得认购资格,款项也已实际支付。
为了完成这个复杂的论证过程,李岢律师投入了大量精力。她仔细研究了商品房交易的相关法律法规,对比了类似案例的判决结果。收集证据时,她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力求做到无懈可击。在法庭上,她以清晰的逻辑和有力的证据,回应了开发商关于合同无效、未实际付款等抗辩。
最终,法院采纳了代理意见,判决解除该认购书,判令开发商返还购房款本金254万余元,并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支付自起诉之日至实际还款之日的利息,案件受理费由开发商承担,成功维护了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李岢律师是
内蒙古义盟
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刑事业务部部长,还是女工委主任等。她擅长婚姻家事、
遗产继承、合同纠纷、
刑事辩护等领域。多年来,她致力于各类法律案件的研究和实践,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战经验,赢得了众多当事人的认可和好评。如果你在法律方面有需求,不妨考虑这位经验丰富、专业靠谱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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