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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争孩子收集证据有哪些

2024.04.18 婚姻家庭 175人浏览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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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争孩子需要收集的证据有: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如工资、文化学历优于对方的证明; 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证明; 3、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如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更有利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报告编号:NO.2024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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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收集离婚证据有哪些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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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彪律师 2019.08.26 1100人看过
  • 家暴起诉离婚收集的证据有哪些

    家暴起诉离婚的,应当收集以下证据:证明婚姻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递交本人的结婚证,证明与被告存在法定的夫妻关系;原告还应当提供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的相关证据,不存在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的,无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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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证据可以来证明劳动关系: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等。

    袁超律师 2020.07.29 1070人看过
  • 施工索赔需要收集的证据有哪些

    一般来说,索赔需要收集的证据有招投标及合同文件、施工日志、相互往来的函件、勘察设计资料、工程中发生的照片及其他资料、工期进度计划、结算单、工程检验资料、采购单与订货单、对账单、人工费、措施费、规费、工程图纸、其他资料。 但是,施工过程中的。

    傅禹荪律师 2022.05.06 0人看过

赵彪

河北世纪方舟律师事务所

赵彪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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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证据如何收集
    为使自己“离婚时不吃亏”或为防对方“离婚时占便宜”,离婚当事人必须掌握许多合法有效的证据。如:外遇过错证据、共有财产证据、家庭暴力证据、赌博证据、吸毒证据、重婚证据及影响夫妻感情的其他证据等等。那么离婚证据如何收集?下面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怎样收集证据离婚是法院收集
    法律规定能认定夫妻感情破裂并判决离婚的情形包括: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如果您需要继续咨询或者法律服务。点我头像,给我评价,手机号同微信,加一下,以后需要法律服务时我可以为您维权。
  • 家暴离婚,需要收集什么证据?家暴离婚,需要收集什么证据?
    家庭暴力一般包括身体暴力、性暴力、精神暴力和经济控制等几种类型。 1、身体暴力是指加害人通过殴打、捆绑受害人或限制受害人人身自由等使受害人产生恐惧的行为。 2、性暴力是指加害人强迫受害人以其感到屈辱、恐惧、抵触的方式接受性行为,或残害受害人性器官等性侵犯行为。 3、精神暴力是加害人以侮辱、谩骂,或者不予理睬、不给治病、不肯离婚等手段对受害人进行精神折磨,使受害人产生屈辱、恐惧、无价值感等作为或不作为的行为。 4、经济控制是加害人通过对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收支状况的严格控制,摧毁受害人的自尊心、自信心和自我价值观,以达到控制受害人的目的。 根据不同的家暴情况,收集固定相应的证据,证据形式包括不限于证人证言,报警记录,照片,就医病历,录音,录像,聊天记录等。 希望解答能帮到你,建议你委托专业律师进行办理,这样才能尽可能全面的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如需委托律师,可电联沟通咨询,我们律师团队专注于婚姻家事法律事务。
  • 离婚诉讼期间,对方不让见孩子,怎么收集证据
    您好,子女探望权行使是指离婚后,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探望子女。对探望的方式、时间安排一般由父母在离婚时协议。为子女的健康成长,双方在离婚时应对子女的探望问题进行协商,对探望方法、时间进行具体、细致的安排。 离婚时双方对子女探望不能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一并判决。 一般在不影响子女的学习、严重改变子女生活规律的前提下,确定一段时间内,间接抚养方可与子女单独交流。 如果人民法院已经作出的离婚判决没有涉及子女探望权的,最高人民法院在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65条 提供了法律救济的途径:“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的离婚判决中未涉及探望权,当事人就探望权问题单独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间接抚养方在行使探望权时,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如果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履行协助探望的义务,或者是采取各种手段,阻碍另一方实现探望权,那么有探望权的一方可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实现自己的探望权。 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的判决或者裁定的,人民法院可对有协助义务的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
  • 离婚需要怎么收集证据
    启动程序,基础证据就可以,诉状、双方身份信息资料、结婚证、孩子出生证、财产信息资料等 如果诉求比较细致,需要的证据要有针对性,要结合具体案情来准备。
  • 如何收集证据起诉离婚?
    您好,,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两种方式。夫妻双方确认夫妻感情破裂的,可以通过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两种方式解决。
 一、在《民法典》“离婚冷静期”的设定下,2021年1月1日之后,夫妻双方想要去民政局协议离婚,最起码要经过以下几道程序:
① 带着《离婚协议》,双方一起到民政局办理申请离婚登记;
② 经过三十日期限,夫妻双方均不得撤回申请(注意,是可以单方去民政局撤回申请的,不需要经过另一方的同意);
③ 在第30天后的一个月内,夫妻双方一起去民政局领离婚证,否则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②、③中的撤回,则意味着下一次申请必须重新再走一遍①②③三步程序)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所以说,离婚冷静期只适用于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程序。如果双方决定进行诉讼,通过诉讼方式解除婚姻关系,那么就不需要受离婚冷静期限制。 
二、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民事起诉状,第一部分需要写明双方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写明诉讼请求,如请求离婚、小孩抚养权问题、财产分割问题。第三部分需要写明离婚的事实和理由;
(2)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遗失的可以委托律师复印《结婚申请登记表》,并要求民政部门加盖印章;
(4)小孩出生证或户口本;
(5)相关财产证明,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
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的内容因人而异,需针对具体个案进行起草和完善。

起诉离婚,需要向法庭提交你们夫妻感情破裂,无法继续生活下去的证据,同时如果对方有重大过错的,还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法律规定能认定夫妻感情破裂并判决离婚的情形包括: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一审一般3—6个月,二审一般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六个月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认定为确实感情破裂无法挽回才起诉第二次的,司法实践中第二次起诉离婚一般都会判决起诉解除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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