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证丢了怎么办?这个问题应该是包含两方面的意思: 一、起诉离婚,如果是结婚证丢了、找不到,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调取婚姻登记信息或者复制婚姻登记档案,即可证明夫妻身份关系。 二、如果是已经通过起诉离婚,经法院调解或者判决离婚的文书遗失的。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1、申请:取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户藉证明/集体户口页)、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2、受理: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双方亲自到场递交上述手续等手续。
离婚证丢了,可以先补领离婚证,再到民政局复婚。1、先补领离婚证a.拿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向原办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民政局申请补领。b.如果是协议离婚,可以到当时办理离婚登记的民政局开具盖有“查档专用章”的离婚档案复印件。它和离婚证具有同样法律效力。c.如果是诉讼离婚,要是判决时间短,可以联系审理案子的法官出具离婚判决书;时间久远的话需要去法院档案室开具盖有“查档专用章”的离婚调解书或判决书。2、再到民政局复婚复婚登记流程与初婚类似,只是多出离婚证明,其详细步骤如下:a.申请:两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明和3张2寸近期免冠照片(可现场拍摄)到民政局申请复婚b.初审: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有效,并询问相关情况。c.受理: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登记机关提供)。d.审查:对《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等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并按指纹。e.登记:符合结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不符合结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离婚证可以补办。补办离婚证需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离婚证丢失,如果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注明是离婚的,还是可以再婚的,但是如果户口本上没有注明离婚的,则就必须要到原来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否则在再婚的情况下,婚姻登记机关会要求你出示一个无婚姻关系的证明,或者说是离婚的证明。
离婚证遗失或者毁损的是可以补办的。补办离婚证所需材料有双方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如果户口本上没有注明离婚的,还要持本人户籍证明和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离婚证丢失的,可以到原办理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也可以先到原办理婚姻登记机关或是各区档案馆开具查档证明,再到现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补办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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