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精神痛苦的赔偿,它是纯粹精神利益的损害,即人格利益和身份利益的非财产损害。财产补偿可以成为满足受害人人身及精神需要的物质手段。通过金钱补偿,可平复受害人精神创伤,慰籍其感情,通过改变受害人的外环境而克服其内环境即心理、生理以及精神利益损害所带来的消极影响,恢复身心健康。2、精神利益损害的赔偿,主要指由精神利益受损所引起的直接财产损失。
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指的是这些情形可以提出损害赔偿:1、重婚;2、与他人同居;3、实施家庭暴力;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但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在起诉离婚时才可以提出损害赔偿。
符合条件的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1、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是: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情形。2、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1、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是: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情形。2、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生产者或销售者承担赔偿范围包括:(1)人身损害的赔偿范围。分为三种情况:第一,产品缺陷造成受害者人身伤害的,侵权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费用;第二,造成残疾的,还应支付残疾者的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第三,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并应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2)财产损害的赔偿范围。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侵权人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权人应当赔偿损失。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