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书要证明的材料如下: 1、原告的身份证或者户口簿复印件; 2、被告的身份证或者户口簿复印件; 3、结婚证或者婚姻登记信息、婚姻登记档案; 4、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或户口簿复印件; 5、涉及到需要分割的财产权利凭证; 6、涉及到需要负。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信息资料; (二)被告的信息资料;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写离婚起诉书,第一要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第二要陈述婚姻状况、离婚理由以及诉讼请求;第三要写明起诉时所送交人民法院的名称,原告人自己签名或盖章,最后写上起诉的时间。
第一部分原被告信息,要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如果有诉讼代理人,还应当写明诉讼代理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代理权的范围以及与原告之间的关系等。
一份标准的离婚起诉书,主要包含以下内容。首先,是文书抬头,也就是“民事起诉状”五个字。接下来,是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住址以及联系方式等。
写明当事人的基本信息:要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如果有诉讼代理人,还应当写明诉讼代理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代理权的范围以及与原告之间的关系等。
女方离婚起诉书在写的时候应该要有原告和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等。
离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