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婚姻家庭 > 女方的离婚起诉书有哪些内容

女方的离婚起诉书有哪些内容

2024.04.18 婚姻家庭 1058人浏览举报
解析
1、女方离婚起诉书在写的时候应该要有原告和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等。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报告编号:NO.20240418*****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离婚起诉书有哪些内容

    第一部分原被告信息,要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如果有诉讼代理人,还应当写明诉讼代理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代理权的范围以及与原告之间的关系等。

    赵彪律师 2019.08.23 1392人看过
  • 离婚起诉书应具备的内容有哪些

    写明当事人的基本信息:要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如果有诉讼代理人,还应当写明诉讼代理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代理权的范围以及与原告之间的关系等。

    潘卫国律师 2019.08.22 1320人看过
  • 离婚起诉书必备的内容有哪些

    离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李键键律师 2020.08.21 1249人看过
  • 离婚起诉书的内容怎么写

    起诉书里面包含的内容包括当事人双方的具体信息,起诉的具体诉讼请求,以及具体的事实和理由,需要阐述清楚,并且条理清晰,最后备注法院的名字,起诉人以及时间。

    顾斌律师 2018.11.05 1353人看过
  • 离婚起诉书怎么写女方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沈辉律师 2018.12.03 3103人看过
  • 女方怎么写离婚起诉书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沈辉律师 2018.12.03 1933人看过
  • 女方离婚起诉书格式怎么写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二、男女双方无夫妻共同财产,无夫妻共同债权。三、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四、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顾斌律师 2018.11.13 4780人看过
  • 女方离婚起诉书范文是怎么写的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丁嫣婚姻家事律师团 2018.11.23 2237人看过
  • 女方离婚起诉书范本怎么写

    范本: 离婚起诉书   原告:姓名: 性别:女 出生年月,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联系方法。   被告:姓名: 性别:男 出生年月,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联系方法。

    何明孟律师 2022.05.09 1640人看过

赵彪

河北世纪方舟律师事务所

赵彪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婚姻家庭

  • 26205

    精选解答
  • 31978987

    阅读量
咨询律师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