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女方不要孩子没有工作抚养费大概给多少
2018.11.08
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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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答
离婚后一方
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
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承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
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抚育费的数额的确定。
首先由父母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无论是协议还是判决,都应以三个方面的因素为确定依据:
一是子女成长的实际需要;
二是父母双方的实际承担能力;
三是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即使是父母双方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法院也应查实双方是否符合上述依据,否则,影响子女健康的应不予准许。
确定
子女抚养费有以下3种具体的计算方法:
第一,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承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第二,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第三,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 法律依据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 第七条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 第八条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 第九条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 第十条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报告编号:NO.2018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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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需要承担孩子抚养费用,额度是你月收入或是本地人均月收入20%--30%,具体额度和支付方式,需要离异者双方签字按手印认可同意。达不成协议的,可以上法院申请司法裁决。
顾斌律师
2018.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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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工作的,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可以以物折抵。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规定,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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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未成年子女生活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二十支付抚养费。
子女抚养费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抚养费包括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必要的费用。
父母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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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没有工作的抚养费标准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费标准的,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赵彪律师
2020.07.21
1103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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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女方不要孩子的不可以不支付抚养费。如果孩子由男方抚养的,则女方必须支付抚养费,这是其作为孩子母亲的法定义务。对此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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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工作的,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可以以物折抵。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规定,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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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工作的,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可以以物折抵。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规定,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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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没有工作,出不起抚养费的可以协商进行分期付款,或者后期补偿支付等,法律上也明确规定了,对于子女抚养权的支付标准应当结合当事人的经济收入情况而定,如果对方实在无力承担的,可以减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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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女方不要孩子的不可以不支付抚养费。如果孩子由男方抚养的,则女方必须支付抚养费,这是其作为孩子母亲的法定义务。对此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