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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名下财产归属的规定是什么

2024.04.18 婚姻家庭 239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1、离婚名下财产归属的规定有:如果属于个人财产的,一般不得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划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由双方约定分割,约定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3、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报告编号:NO.2024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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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名下财产归属的规定是什么样

    1、离婚名下财产归属的规定有:如果属于个人财产的,一般不得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划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由双方约定分割,约定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2、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3、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赵彪律师 2023.07.07 141人看过
  • 离婚名下财产归属的规定是怎样的

    如果属于个人财产的,一般不得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划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由双方约定分割,约定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顾斌律师 2022.06.24 277人看过
  • 离婚名下房产归属的规定是什么

    夫妻离婚了,在处理离婚房屋产权时,判断产权方归属的标准有以下几点:1、婚前已取得产权证的房产:房屋产权应归一方;2、尚未取得产权证的房产,一方婚前购买,房款缴清,但产权证未办理完毕的,一般认定系一方财产。

    李英畏律师 2020.08.15 896人看过
  • 离婚名下财产归属的规定如何

    1、离婚名下财产归属的规定有:如果属于个人财产的,一般不得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划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由双方约定分割,约定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2、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3、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赵彪律师 2023.05.16 132人看过
  • 离婚财产分配的规定是什么

    离婚共同财产该由夫妻双方协商处理;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分割。可以分割的财产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顾斌律师 2022.12.16 168人看过
  • 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赵彪律师 2019.10.26 1426人看过
  • 离婚分割财产的规定是什么

    1、双方有婚姻财产约定的,以约定为准。2、双方通过协商达成了财产分割一致的,以协商结果为准。3、如果双方没有婚姻财产约定或双方协商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分割。4、一方的婚前财产或是婚后属于个人的财产,均归个人所有。

    赵彪律师 2023.02.18 156人看过
  • 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徐婕律师团队 2022.12.23 202人看过
  • 协议离婚后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1.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生产资料,分给有经营条件和能力的一方。分得该生产资料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2.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练虎律师 2019.08.13 1130人看过

顾斌

河北宾鸿律师事务所

顾斌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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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双方可以签订财产协议,在婚内财产协议当中,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婚内财产协议主要是包括以下几点内容: 1、明确婚前财产的范围及归属; 2、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归属及使用方法; 3、确立夫妻双方在家庭生活中的权利、义务; 4、协议的生效、撤销; 5、违约责任。 在签订婚内财产协议书时需要注意的事项包括: 1.婚内财产协议书仅围绕夫妻共同财产作出约定; 2.婚内财产协议书约定的财产状况(含产权人、财产地址、产权证号等)必须明确无歧义; 3.婚内财产协议书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4.婚内财产协议书的签订不应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5.婚内财产协议书尽量避免约定附期限生效; 6.若婚内财产协议书需要约定婚前的财产,建议同时做好协议公证; 7.若婚内财产协议书涉及到赠与的内容,建议同时做好协议公证; 签订婚内财产协议,需要注意约定的效力问题: 一、以下两种约定可能被认定无效 1、约定财产归子女所有: 很多夫妻在签订协议时会约定某一部分财产归子女所有,但这些财产仍然是由父母掌管。 从法律.上来看,属于赠与没有履行,没有完成的赠与便不生效。 实践中,此类约定争议较多,当然均以无效认定而告终。 2、谁提离婚谁无财产: 此类约定往往会认为限制离婚自由权,而被认定为无效。 二、婚内财产协议中三种限制效力的约定 1、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免除的约定: 抚育子女是父母的法定责任,不得因任何事由予以免除。婚内财产协议中关于不要孩子,谁要孩子谁承担孩子的一切抚育费用的约定,不能说完全无效,但是当承诺全额承担孩子抚育费的一方陷入经济困难、无力独自承担孩子的抚育费用时,另一方显然有共同承担的义务。 2、对第三人的债务由一方承担的约定: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形成的债务,这类约定只有在有证据证明债权人知道该约定时才有效。否则,债权人可以要求夫妻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即该协议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3、对夫妻间扶助义务免除的约定: 婚内财产协议中,约定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并不能因此而免除夫妻间的扶助义务,若一方患病等需要救治时,另一方应积极地承担。如果对方置之不理,患病方有权要求对方支付医药费用。 婚内财产协议的签订需要多方面的考量,对相关的诉求和细节进行综合后对协议进行书写。 如果协议的书写出现问题最终会导致协力认定问题,因此建议咨询专业的团队帮助您书写协议、制定相关方案,保护自己的合法财产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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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内容上来看,如果双方约定的是婚内财产,那么一般是有效的。但是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因为房产是属于不动产,而我国的不动产是以登记为原则,要想真正的实现权力变更,必须要完成过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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