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名下财产归属的规定有:如果属于个人财产的,一般不得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划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由双方约定分割,约定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2、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3、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如果属于个人财产的,一般不得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划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由双方约定分割,约定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妻离婚了,在处理离婚房屋产权时,判断产权方归属的标准有以下几点:1、婚前已取得产权证的房产:房屋产权应归一方;2、尚未取得产权证的房产,一方婚前购买,房款缴清,但产权证未办理完毕的,一般认定系一方财产。
1、离婚名下财产归属的规定有:如果属于个人财产的,一般不得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划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由双方约定分割,约定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2、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3、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离婚共同财产该由夫妻双方协商处理;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分割。可以分割的财产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1、双方有婚姻财产约定的,以约定为准。2、双方通过协商达成了财产分割一致的,以协商结果为准。3、如果双方没有婚姻财产约定或双方协商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分割。4、一方的婚前财产或是婚后属于个人的财产,均归个人所有。
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1.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生产资料,分给有经营条件和能力的一方。分得该生产资料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2.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