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名下财产归属的规定有:如果属于个人财产的,一般不得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划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由双方约定分割,约定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1、离婚名下财产归属的规定有:如果属于个人财产的,一般不得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划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由双方约定分割,约定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2、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3、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1、离婚名下财产归属的规定有:如果属于个人财产的,一般不得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划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由双方约定分割,约定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2、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3、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夫妻离婚了,在处理离婚房屋产权时,判断产权方归属的标准有以下几点:1、婚前已取得产权证的房产:房屋产权应归一方;2、尚未取得产权证的房产,一方婚前购买,房款缴清,但产权证未办理完毕的,一般认定系一方财产。
关于小区车位的法律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离婚共同财产该由夫妻双方协商处理;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分割。可以分割的财产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1、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判决。2、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1、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2、夫妻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离婚的夫妻是不可以分割孩子名下的财产的,从所有权的角度来理解,财产登记在孩子的名下,其所有权是属于孩子,而不是离婚的父母。离婚的夫妻属于非物权人,只能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孩子名下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可以被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