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达民律师毕业于
河北工业大学法学专业,曾有四年公安、
法院系统工作经历,执业三年内成为律所合伙人,擅长民商事争议和
刑事辩护。在某
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二审案中,贸易
公司上诉要求撤销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黄律师从
离婚协议整体性、对价性等多方面强化抗辩,最终法院采纳其意见,驳回上诉。此案体现了他出色的专业能力和灵活策略,为当事人维护了合法权益。
在生活中,离婚财产分割纠纷并不少见,尤其是涉及到债权债务问题时,往往会引发激烈的法律争议。今天我们要讲述的这起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二审案,就充分体现了这类案件的复杂性和黄达民律师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展现出的专业能力。
黄达民律师毕业于河北工业大学法学专业,投身律师行业前,有四年在公安、法院系统的工作经历,熟悉司法实务运行逻辑。凭借专业能力与出色业绩,他执业三年内成为浙江联英(乐清)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擅长解决民商事争议和刑事辩护问题。
先看这起案件的前因后果。某贸易公司通过债权转让获得对A某的债权,判决生效后因A某无可执行财产,执行程序终结。贸易公司发现A某与前妻B某离婚时,将价值约三百万余元的房产及车辆归女方,认为是无偿转让财产、逃避债务,遂提起债权人撤销权诉讼,一审败诉后又上诉。
上诉时,贸易公司提出诸多主张。它称债务形成于2018-2020年间,A某在2022年收到起诉书后于9月离婚转移财产,有恶意;离婚时共同财产减去债务还有净财产能清偿债权;一审将B某个人借款计入共同债务不当。面对这些主张,黄达民律师作为B某的二审代理人,在一审胜诉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抗辩。
黄达民律师强调离婚协议的整体性。离婚协议不只是单纯的财产转让,还兼具人身属性。依据《民法典》,财产分割要综合考虑子女抚养、债务承担等因素。在这起案件中,财产分割不能简单地只看财产的分配。
对于对价性,黄达民律师进行了充分论证。B某离婚后自行筹资二百万余元清偿抵押贷才取得房产完全所有权,这就是取得房产的对价。而且170万元借款中,80万元用于清偿A某个人债务,37万余元转账给A某用于家庭共同事务。同时,协议约定抚养权一人一个,但实际两个孩子都由B某照顾,婚生子还就读私立学校,B某承担了更多抚养义务。
在主观恶意方面,黄达民律师明确指出,离婚协议签订于2023年5月前,当时贸易公司债权生效判决未作出,签订协议时债权未确定。而且协议内容是为解决实际生活负担,并非单纯剥离财产。贸易公司也没证据证明双方有损害债权的共同故意。
针对贸易公司的计算方式,黄达民律师也进行了批判。贸易公司机械地计算“财产减债务”,忽略了两百万余元抵押权是优先受偿负担,房产在清偿前不是可自由处分的“净财产”。
最终,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纳了黄达民律师的代理意见,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法院认定离婚协议要兼顾人身、财产双重属性,本案协议合情合理,效力应确认。综合各项事实,不存在利益失衡,贸易公司也没证据证明A某和前妻有逃避偿债责任的主观恶意,其主张撤销财产处置条款缺乏依据。
这起案件具有多方面的典型意义。二审法院明确了离婚协议不同于单纯财产赠与或买卖,是包含多种因素的整体性契约,为类似案件中离婚财产分割的效力认定提供了终审裁判标准。同时,严格了“无偿转让”的认定标准,债权人撤销权成立需满足客观和主观要件,不能仅依据财产分割不均和债务未清偿就推定恶意逃债。在债务承担方面,将清偿抵押贷取得房产所有权和承担对方个人债务纳入财产分割考量因素。还精准界定了债权形成时间,对“诉讼期间转移财产”的推定设置严格证据标准。这个终审判决也具有示范效应,阻止了债权人通过二审推翻离婚财产分割安排的企图。
这起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二审案,展现了黄达民律师出色的专业能力和灵活的辩护策略。面对复杂的法律问题和激烈的庭审对抗,黄律师凭借对法律条文的精准把握和对案件事实的深入分析,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维护。在充满变数的法律世界里,他就像是一位可靠的引路人,凭借丰富的经验和深厚的专业知识,带领当事人走出困境,为他们撑起了一片公平正义的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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