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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责任保证存在的问题有什么

2018.11.08 债权债务 1028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审判实践中对这种承诺的认识是有争议的,一种观点认为这也是一种担保,只不过与正常的担保表现形式不同而已,既然作了担保,一旦出现风险,银行等保证人就要依约承担保证责任;这种保证责任就体现在:未尽监督义务造成资金流失的,应对流失的资金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八条规定
报告编号:NO.2018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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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证有连带责任吗

    保证有连带责任。保证的方式有:(一)一般保证;(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王鹤然律师 2020.08.06 1513人看过
  • 什么是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既可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无先诉抗辩权。

    沈胜国律师 2020.07.03 1544人看过
  • 连带责任保证有保证期限吗

    连带责任保证有保证期。首先,保证人与债权人对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期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为准,保证期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开始起算。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王衍祥律师 2020.07.22 1281人看过
  • 连带责任保证是什么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顾双浩律师 2020.10.16 951人看过
  • 连带责任保证是指什么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韩翼驰律师 2020.08.06 1127人看过
  • 股权质押存在连带责任吗

    股权质押不存在连带责任。股权质押办理登记后,出质人以出质的股权为债务提供担保,而这种担保以股权及其法定孳息为限,而不承担连带的责任。股权质押登记办理的方法如下: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股权质押登记等。

    张福昊律师 2021.10.08 1760人看过
  • 刑事责任存在连带责任吗

    刑事责任没有连带关系,刑事案件讲究“罪刑一致”,没有连带的说法,有可能负连带责任的仅限于部分民事赔偿责任。刑事案件附带民事诉讼提出后,刑事被告人以及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致害人等对民事赔偿有连带关系。

    成安律师 2022.02.14 1648人看过
  • 连带责任保证的含义是什么

    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根据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李键键律师 2018.11.05 1636人看过
  • 什么是无限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李则伟律师 2020.07.25 1578人看过

顾双浩

河北龙洲律师事务所

顾双浩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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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的困惑是什么呢?
  • 你好,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区别
    您好,第一,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适用的情况不同。在一般保证中,只有债务人没有能力履行合同时,一般保证人才需要承担责任,保证人属于补充责任;但是在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可以在债务人和保证人中任意选择由谁履行债务,没有先后之分; 第二,抗辩权不同。一般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意思就是,如果债权人没有起诉债务人,而直接以保证人为被告向法院起诉,请求其履行保证责任的,一般保证人有权拒绝履行。在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人没有这项抗辩权。 第三,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况不同。在一般保证中,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的,那么在主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债权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就会发生诉讼时效中断;在连带责任保证中,如果双方当事人明确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通常不因为任何事由中断,如果没有约定保证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那么只有发生了法定事由,诉讼时效才会中断。
  • 做为取保候审的保证人会存在哪些问题
    你好,刑诉法中对保证人有一定的限制: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连带责任担保的保证期间
    1、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2、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3、保证期间不因任何事由发生中断、中止、延长的法律后果; 4、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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