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动仲裁时效期限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知道权利被侵害起算。时效内主张权利、请求救济、对方同意履行会中断,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等中止,原因消除继续算。劳动关系存续拖欠报酬不受限,终止则应在终止一年内提出。

申请劳动仲裁所适用的时效规则如下:劳动争议的申请人申请仲裁时限为一年。该时效期从当事人得知或应知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开始计算。对于提出仲裁请求的一方而言,必须自劳动争议事件发生之日起六十个工作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内。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知道权利被侵害起算。时效内主张权利等会中断,从中断时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等中止,原因消除后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因欠薪争议不受一年限制,终止的应自终止一年内提出。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是指当事人因劳动争议纠纷要求保护其合法权利,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否则,法律规定消灭其申请仲裁权利的一种时效制度。那么劳动仲裁时效及其他问题有些什么?请跟随华律网小编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劳动仲裁协议时效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知道权利被侵害起算。劳动关系存续因拖欠报酬争议不受此限,终止则自终止日起一年内提出。一年内要及时申请仲裁,超时效有风险,法定情形可中断时效并重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