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动合同终止一般不需支付代通知金。代通知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未提前通知时支付的替代费用,劳动合同终止多基于期满、劳动者享受养老待遇等法定情形自然终结,非用人单位主动解除,违法终止则承担其他法律责任。

代通知金是指用人单位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的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前一个月通知的,以给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替。关于劳动合同终止是否需要支付代通知金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签订合同的时候,就需要注意很多的问题,如果签订合同之前不对相关的问题进行约定的,就非常容易造成合同纠纷的产生,合同一般是有期限的,那么合同到期终止要不要支付代通知金?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协议解除劳动合同不必须支付代通知金。代通知金产生的基础在于预告解除,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需要提前通知劳动者,因此不需要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金。关于协议解除劳动合同代通知金必须支付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为了保护劳动者基本生存权,保证劳动者不会因为突然丧失工作而陷入生活困难,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了代通知金制度,用人单位在支付代通知金的情况下可以不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即解除劳动合同,但由于大家对代通知金规定的误解导致实践中很多案件当事人错误主张代通知金,实际上,支付代通知金的情形只有三种,即《劳动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