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在两种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承担违约金:一是服务期;二是竞业限制。除此之外,不得让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每日违约金5‰”是指在某些合同中约定,如果一方违反合同义务,需要按照每日5‰的比例支付违约金。这种约定在法律上有一定的限制。具体来说,这种约定可能存在以下问题:1.过高:每日5‰的违约金比例过高,可能会超过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导致违约金远远高于实际损失。这种情况下,法院可能会对违约金进行调整,减少违约金的数额。2.不合理:每日5‰可能会导致违约金的计算方式变得非常复杂和繁琐。例如,如果一方违约时间较长,则需要支付的违约金数额可能会迅速增加,导致违约金远远超过合同约定的金额。这种情况下。双方可能会因此产生争议。3.违反法律规定:在某些情况。例如。如果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过高。则可能违反法律规定。例如。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的100%。则可能被视为无效。因此。“每日违约金5‰。合不合法”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合同约定。并且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则可能是合法的。但是如果过高或不合理。则可能被认为是不合法的。
服务期与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可以约定违约金,超出的无效。换句话说除服务期与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借款合同约定违约金如果没有过高或过低,是合法的。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签订协议约定违约金。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单位可以在与其约定违约金。初次之外,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的,是不合法的。
在适用违约金条款时,劳动者应比对法律法规及咨询专业人士,并注意以下事项:1、具体范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只有因专项培训费用和专业技术培训所约定的服务期以及竞业限制这两种情形可以设定违约金。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合同违约金超过合同金额的百分之三十是不合法的。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违约金条款是否有效,要视具体情况而定,符合法律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情形,只要是当事人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且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法律会对这一约定予以保护,认定这一约定有效,约定违约金要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否则该约定就是无效的。违约金是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预先约定的当一方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由违约的一方支付给对方的一定金额的货币。违约金既具有赔偿性又具有惩罚性。是否采用违约金这一补救办法,必须是由合同当事人事先在合同中明承约定,否则,当事人一方无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同时还规定,违约金视为违反合同的损失补偿,是一种补偿性的经济制裁措施。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另一方不得再要求赔偿损失(赔偿需有证据违约金不需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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