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人考取研究生后,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但单位依据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的约定:“合同期未满劳动者单方面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并交纳违约金二万元”,要求我必须如数交纳违约金。请问此约定是否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三)劳...
劳动者提前解约应支付违约金是否合法?华律网小编在下文就为大家带来问题的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支付一个月薪酬作为经济补偿金;若工作时间超过半年但未满一年者,按一整年计算;不足半年者,支付半个月薪资;若因非法解除劳动关系,则须按上述标准加倍赔偿。除此之外,解除劳动合同时,公司通常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内容和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在提前三十天的前提下,通过书面形式告知用人单位自己的决定,若处于试用期内的劳动者,只需提前三天告知即可。当期限满时,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即告终结。倘若用人单位存在诸如拖欠工资等违法行为,劳动者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在劳动合同尚未履行完毕期间,若雇主欲与任一位劳工解约,只需向该员工作出相应补偿便可。不过,此举是否涉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解除问题,须取决于雇主解除劳动合同时是否涉及到法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若雇主的行为被认定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则需承担支付补偿金两倍的赔偿责任。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