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可变更的情形有以下内容:(一)如果合同中约定了可以变更的条件,当该条件成就时,合同可以变更。(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也可以变更合同。(三)其他情形。
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在一般情况下,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即可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如果在协商过程中,有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所要变更的内容,则就该部分内容的合同变更就不能成立,原有的合同就依然具有法律效力。
可变更合同的情形有三种:1、由合同性质和内容决定当事人一方可变更合同。2、当事人双方经协商同意,并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3、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集体合同规定》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规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1) 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2) 制定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发生了变化等等。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1)合同期限已满。定期的劳动合同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后,除非双方是依法续订或依法延期,否则合同即行终止; (2)合同目的已经实现。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的劳动合同在其约定工作完成以后,或其他类型的劳动合同在其约定的条款全部履行完毕以后,合同因目的的实现而自然终止; (3)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企业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对企业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以后,企业劳动合同就此终止; (4)当事人死亡。劳动者一方死亡,合同即行终止;雇主一方死亡,合同可以终止,也可以因继承人的继承或转让第三方而使合同继续存在,这要依实际情况而定; (5)劳动者退休。劳动者因达到退休年龄或丧失劳动能力而办离退休手续后,合同即行终止; (6)企业不复存在。企业因依法宣告破产、解散、关闭或兼并后,原有企业不复存在,其合同也告终止。
一般情况,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即可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双方协商达成的协议,当然也可以协商变更。其次,对变更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应当采取自愿协商的方式,不允许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未经协商单方变更劳动合同。
如下情形可以变更抚养权:1、一方患有重疾,无法照顾孩子;2、有能力照顾孩子而不照顾;3、 孩子已年满八周岁的,需参考其意见;4、一方存在经济下滑或者再婚等不利于孩子生活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