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权不可以继承。居住权是房屋所有人为特定身份关系的亲属而设的,具有人身专属性。由于这种人身性的限制,所以居住权只能适用于自然人,且不能够自由转让、继承,一旦权利人死亡,居住权便消失。
居住权是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是不能继承的。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等。
遗嘱里可以有居住权。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以合同设立的居住权的规定,即可以通过遗嘱设立居住权,但居住权的设立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
房屋居住权不可以继承。房屋“居住权”作为一种特殊的财产权利,从房屋所有权中脱离出来后,具有很强的人身性,即“居住权”只能依附于特定的人,伴随具有“居住权”人的终生,随着“居住权”人死亡,“居住权”也随之消亡。
居住权不属于遗产继承,居住权不能继承。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1、如果孩子未成年的话,孩子是不可能占该房的全部份额,至少有1%及以上的份额在法定监护人的名下。该房的决定权就在法定监护人的手里。由法定监护人决定是否可以让他人居住。 2、孩子已经成年的,则由孩子自己决定是否让他人居住。
立遗嘱能立居住权。根据《民法典》规定,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因此,立遗嘱能立居住权。
房子设立的居住权不可以转让。居住权是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的用益物权。居住权具有人身专属性,所以不可以转让或者继承。
1、离婚后不可以取消居住权,除非是夫妻双方另有约定。2、法律规定,离婚并不是居住权消灭的情形,居住权消灭的情形只有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但如果离婚后房屋所有人和居住权人协商一致的,可以将房屋居住权进行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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