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将交付或已交付的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买受人的权利。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可以找开发商修复。如果是质量问题,需要有关质检鉴定机构确定后进行处理。先找开发商协商 ,不成的话可以诉讼到房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
可以找开发商修复。如果是质量问题,需要有关质检鉴定机构确定后进行处理。先找开发商协商,不行的话可以诉讼到房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解决。
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权:1、与开发商直接交涉采取和解协商的办法进行维权。2、到消费者协会投诉。3、可以找工商局进行申诉。4、根据约定申请仲裁。5、到人民法院起诉:前四种方式无法解决争议时,当事人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属实则可以要求退房及赔偿2、将质量纠纷的解决方法明确约定在购房合同中,签订购房合同前须留心购房格式合同,对于合同中可选择和协商的内容,应特别认真阅读。
如经过核实,确属达不到验收标准,开发商在限期内又无法进行维修和更换。那么开发商的行为有可能违反了合同的约定,您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赔偿责任,限期改正或者退房。
因质量问题拖欠货款的解决办法:1、如果合同有违约条款的,按照约定执行;2、如果没有违约条款或约定不明的,卖方应当积极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后,向买方请求支付价款。
遇到商品质量问题可以找经销商退货或者换货,如果经销商不同意退换货的,可以当地的消费者协会投诉;销售者出售的产品具有一般质量问题的,应承担产品质量责任。我们国家主要有以下几个部门的职责与商品质量有关:企业主管部门,技术监督部门,消费者协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检部门,还有人民法院。1、企业主管部门是管理机构,它直接制约企业。如果直接向它投宿质量问题,就比较容易解决,但有时个别企业主管部门由于考虑产值、利润,容易对解决问题采取不积极态度。2、消费者协会是政府的技术监督、工商、商检等几个部门联合设立的负责解决广大消费者遇到困难的组织,它涉及面广,并挂靠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解决问题较容易,所以消费者购买消费品时发现问题可先找消费者协会。3、工商行政,技术监督部门对商品质量监督检查已有明确分工,工商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在市场管理和商标管理发现生产,经销掺假产品,冒牌产品的违法行为查处,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在生产,流通领域中产品质量责任问题的查处。在市场上倒卖骗卖劣质商品的行为,两家谁发现,谁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