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刑事辩护 > 介绍卖淫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

介绍卖淫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

2021.10.17 刑事辩护 1057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促使了卖淫嫖娼活动的泛滥,因而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他人,这里的他人主要是指妇女,但了包括了男子。他人可以是单个人,也可以是多人,介绍对象的数量和介绍次数不影响本罪的构成。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
引诱,是指行为人利用金钱、物质利益或非物质利益作诱饵,或者采取其他手段,拉拢、勾引、劝导、怂恿、诱惑、唆使他人从事卖淫活动。这里的物质利益,是指除金钱以外的具有财产价值的物品,如金银首饰、珠宝古玩、家电房产等。这里的非物质利益,是指金钱、物质利益以外的其他利益,如提供招工指标、安排城市户口、调换优越工作、给予出国机会等。这里的其他手段,是指向他人宣传腐朽生活方式,灌输性解放、卖淫光荣等腐朽思想,或者允诺向他人提供毒品,等等。至于行为人的引诱行为是以言语、文字、举动、图画或者其他方式实施,与本罪的成立无关,引诱者允诺的内容有无实现,由谁实现,也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容留,是指行为人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或者其他便利条件的行为。这里所说的提供场所,是指行为人安排专供他人卖淫的处所或者其他指定的地方。比如在行为人的长期居住地、暂时租住的房屋或者采取欺骗手段借得的亲朋好友的住居以及其他地点和处所。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这里的场所,不只仅仅限于房屋,其他诸如汽车、船舶等交通工具亦可作为提供的场所。将自己所有或者经营、使用的交通工具,尤其是出租汽车提供给他人作卖淫场所之用,是当前这方面犯罪的一个新的特点。这种手段更为隐蔽,更为狡猾。这里的提供其他便利,是指行为人为他人卖淫提供需要的物品、用具及其他一些条件,如为他人卖淫把风望哨等。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以外的其他便利条件,也是促成他人卖淫活动得以实现,容留他人卖淫的一种表现开工,因而不能仅仅将本罪的容留狭窄地理解为是指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至于行为人的容留行为是主动实施,还是应卖淫者或嫖客之请实施,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容留的时限长短,有无获利,也非所问。
介绍,是指在卖淫者和嫖客之间牵线搭桥、勾通撮合,使他人卖淫活动得以实现的行为,俗称拉皮条。由此不难看出,介绍行为有其自身质的规定性。既不同于引诱,又与容留有异。在实践中,介绍的方式多表现为双向介绍,如将卖淫者引见给嫖客,或将嫖客领到卖淫者住处当面撮合,但也不排斥单向介绍,如单纯地向卖淫者提供信息,由卖淫者自行去勾搭嫖客。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是一个选择性罪名。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这三种行为,不论是同时实施还是只实施其中一种行为,均构成本罪。如:介绍他人卖淫的,定介绍卖淫罪,兼有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三种行为的,定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不实行数罪并罚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实施了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行为的,都可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是在实施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并且明知这种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而希望或追求这种结果的发生。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人,一般是以营利为目的,但也不排除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存在,是否具有营利目的,不影响本罪的构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
报告编号:NO.20211017*****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促使了卖淫嫖娼活动的泛滥,因而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他人,这里的他人主要是指妇女,但了包括了男子。

    赵善博律师 2019.09.03 1083人看过
  • 介绍卖淫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促使了卖淫嫖娼活动的泛滥,因而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他人,这里的他人主要是指妇女,但了包括了男子。

    秦江华律师 2019.07.31 1011人看过
  • 介绍卖淫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促使了卖淫嫖娼活动的泛滥,因而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他人,这里的他人主要是指妇女,但了包括了男子。

    赵善博律师 2019.08.01 1117人看过
  • 组织卖淫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组织、策划、指挥他人卖淫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张保明律师 2019.07.27 1091人看过
  • 引诱卖淫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促使了卖淫嫖娼活动的泛滥,因而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他人,这里的他人主要是指妇女,但了包括了男子。

    姜一凡律师 2019.09.03 1235人看过
  • 强迫卖淫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

    强迫卖淫罪的犯罪构成。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权利和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犯罪的对象是他人,这里的他人主要是指妇女,但也包括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和男性。

    姜一凡律师 2019.09.03 1012人看过
  • 容留卖淫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促使了卖淫嫖娼活动的泛滥,因而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他人,这里的他人主要是指妇女,但了包括了男子。

    姜一凡律师 2019.09.04 1128人看过
  • 介绍贿赂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管理活动和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在行贿人和受贿人之间实施沟通、撮合,促使行贿与受贿得以实现的行为。

    赵善博律师 2019.09.03 1031人看过
  • 引诱幼女卖淫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

    引诱幼女卖淫罪的犯罪构成。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引诱幼女卖淫罪促使了卖淫嫖娼活动的泛滥,因而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不但破坏社会风尚,而且严重破坏了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同时也严重摧残了幼女的身心健康。

    2019.09.05 1171人看过

姜一凡

河北双百律师事务所

姜一凡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刑事辩护

  • 24528

    精选解答
  • 23844738

    阅读量
咨询律师
相关文书下载 查看更多
  •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
    在实际生活中,尽管我们一直对抵制黄赌毒,但仍有一些卖淫者和嫖客之间牵线搭桥,引诱、容留、介绍卖淫,这是违法的。那么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由华律网小编为大家进行的相应的解答吧。
  • 构成介绍卖淫罪的要件是什么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本罪在主观为故意。关于构成介绍卖淫罪的要件是什么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介绍卖淫罪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主观要件即主观方面只能是出于故意;客体要件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客观要件即客观方面存在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关于介绍卖淫罪构成要件包括哪些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犯罪构成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犯罪构成是:主体是一般主体,侵害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主观方面是故意,客观方面是实施了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关于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犯罪构成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犯罪构成
    在以前的旧社会,会有很多的卖淫活动,而这些卖淫活动是有中间人进行引诱介绍,在现今的社会该行为是会受到法律的处罚,那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就来为该罪的犯罪构成进行系列的介绍,希望大家明白该罪的主客体都有哪些。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