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马跃律师:建工三角债破局,511万工程款全额追回
马跃,吉林向和律师事务所创始人,1987年3月5日生,2010年毕业于河北大学。2016年12月至2018年4月任吉林雅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参与大量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及建工案件。2018年5月至2022年7月为北京盈科(长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期间获2019年度优秀律师荣誉,还参加了盈科律师事务所“民商诉讼高级研修班”。2022年10月创立吉林向和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代理案件超500余件。他是吉林省律师协会涉外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公益与社会责任委员会委员,拥有国际日语一级证书,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领域,服务地区为长春市。
案件整体概况
本地某路桥建设企业承接经开区土地整治工程,以本地大型建工集团名义中标签约,实际由我方客户完成全部施工,工程于2022年竣工验收。2024年财政评审出具结算报告,工程总造价超1096万元,发包方仅拨付585万元,剩余511万余元未结清。后发包方将案涉工程全部债权债务概括转移至某产业发展公司,该公司成为付款主体。但名义总包的建工集团手握到期债权却长期不向次债务人主张,致使客户工程款无法收回,形成三角债困局。
本案核心争议与办理阻碍
客户最初计划直接起诉总包,然而总包分支机构多、资产分散,执行存在不确定性。被告当庭提出多重抗辩,包括原告主体不适格、无到期债权、未开票付款条件不成立、唯一股东无连带清偿责任等,案件叠加代位权、实际施工人、一人公司人格混同多重法律难点。
律师分步办案实操方案
1.夯实原告主体资格:马跃律师团队整理内部承包合同、员工授权、施工台账、证人证言,依据《民法典》间接代理规则,证明我方为实际施工人,即便转包合同无效,工程验收后仍有权主张价款,破解被告主体抗辩。
2.逐项满足代位权四大法定要件:归集竣工材料、财政结算、债权转移协议、银行流水,证明总包对次债务人享有到期债权;调取关联案件庭审笔录确认双方欠款总额;举证总包仅私下沟通、未司法维权,构成法律意义上“怠于行权”;同时阐明开票仅为附随义务,不能阻却主付款义务。
3.应对一人公司连带诉求:被告提交连续审计报告证明财产独立,律师提前向当事人释明举证风险,精准区分质保金、进度金计息时点,分段计算利息,完整提交计息明细。
案件最终处置结果
长春汽开区法院作出判决,全部采纳我方代理意见。判令凯达公司直接向客户支付工程款5115138.30元,并分段按一年期LPR支付资金利息;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全部由被告承担。法院认定工程结算、质保期均已届满,总包怠于行使到期债权,代位权成立;被告以未开票拒付工程款不予支持;独资股东提交完整审计报告,无财产混同证据,驳回股东连带诉求。款项无需经过总包中转,大幅降低执行难度。
同类纠纷法律提醒
1.多层转包场景下,实际施工人可直接代位起诉发包承接方,越过总包直接收款,缩短回款周期。
2.司法认定“怠于行权”标准为未提起诉讼/仲裁,单纯协商不产生行权效力;财政评审+质保期满即视为债权到期。
3.一人公司股东出具连续规范审计报告,可完成财产独立初步举证,债权人需提供资金混同实质证据才能主张连带。
4.维权可采用“起诉总包确认债权+代位起诉次债务人”双案并行模式,多重锁定回款来源。
关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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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跃律师
吉林向和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地:长春执业8年
擅长:
合同纠纷、工程建筑、民间借贷、房产纠纷、婚姻家庭
亮点:
在本平台上有该律师代理的“实际施工人合并债权清收胜诉案例”等7个工程建筑案例。
律师简介
马跃律师是吉林向和律师事务所创始人,联系电话:15948786821(微信同号)2010年毕业于河北大学;2016.12-2018.4吉林雅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期间参与大量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工作,绿地集团、铁通公司建工案件的代理工作;2018.5-2022.7北京盈科(长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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