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订立遗嘱有多种形式及要求,自书遗嘱需亲笔书写等;代书遗嘱要有两以上见证人在场等;打印遗嘱需两以上见证人见证等;录音录像遗嘱要有两以上见证人等;口头遗嘱适危急情况且两以上见证人在场;公证遗嘱需到公证机构办理。

口头遗嘱在危急情况且有两以上无利害关系见证人在场见证时有效,危急情况消除后能以其他形式立遗嘱则口头遗嘱无效,实践中认定其效力需综合多因素依法律规定判断。

遗嘱有效需从多方面判断:遗嘱人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需体现真实意思,内容不违法违规和公序良俗,形式要符合法律规定,如自书遗嘱要亲笔书写等,只有同时满足这些条件,遗嘱才有效并能合理分配财产。

转继承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应继承份额转由合法继承人继承。转继承人参与继承需满足两个条件:继承开始后、分割前死亡,且未丧失或放弃继承权。一般只能继承被转继承人应得份额。

被继承人订立遗嘱可参考四方面:确定遗嘱形式,如自书、代书等各有要求;符合实质要件,包括行为能力、意思真实等;选择见证人,部分人不能作为见证人;可选择办理公证,需亲自申请或请求上门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