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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合同后是缔约过失吗

2021.07.16 合同纠纷 1152人浏览举报
解析
不是,缔约过失出现在合同成立前。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条
报告编号:NO.2021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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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缔约过失能不能解除合同

    缔约过失不能解除合同。缔约过失是指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负有的义务,而使另一方当事人信赖的利益遭受损失,而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因此只是缔约过失的,不可以解除合同。

    2021.04.27 1650人看过
  • 解除合同用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吗

    解除合同不用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解除合同应该承担违约责任。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合同成立前的缔约过程中,因缔约人一方致合同不成立或无效,或被撤销所具有的过失所承担的责任。由此可见,合同解除属于违约责任,因为合同生效后才可能解除。

    袁文 2021.05.11 1685人看过
  • 解除合同可以追究缔约过失责任吗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合同存在缔约过失对另一方造成损失的,承担的是赔偿损失的责任,而合同的解除,有协商解除、法定解除、违约解除三种情形,所以解除合同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汪毅律师 2022.03.15 1491人看过
  • 解除合同能成立缔约过失责任吗

    解除合同不能成立缔约过失,缔约过失出现在合同成立前。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等。

    薛雯雯律师 2020.03.31 2074人看过
  • 怎么叫缔约过失

    缔约过失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聂俊律师 2019.03.28 1524人看过
  • 缔约过失怎么的理解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缔约一方当事人,违反依法律规定所应承担的先合同义务,而造成对方信赖利益的损失时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2条有明确的规定。

    聂俊律师 2019.03.28 1501人看过
  • 缔约过失怎么解释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给对方造成损失,有过错的当事人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三种行为。

    聂俊律师 2019.03.28 2771人看过
  • 缔约过失赔偿多少

    我国《合同法》第42条仅规定缔约过失行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对赔偿责任的具体范围却没有明确。鉴于缔约过失责任不同于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其赔偿的确定不能简单地比照后二者,因此必须从缔约过失责任的性质和侵害的权益来确定其赔偿范围。

    李键键律师 2019.03.27 1620人看过
  • 缔约过失的赔偿范围

    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如下:一、固有利益固有利益赔偿范围主要指赔偿身体、健康、生命丧失等的损害或损失。就固有利益损失中的人身损失而言,不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偿。二、信赖利益的赔偿范围信赖利益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主要包括:1、缔约费用,如为了订约而赴实地考察所支付的合理费用;2、准备履约和实际履约所支付的费用,如运送标的物至购买方所支付的合理费用;3、因缔约过失导致合同无效、被变更或被撤销所造成的实际损失;4、因身体受到伤害所支付的医疗费等合同费用;5、因支出缔约费用或准备履约和实际履行支出费用所失去的利息等。间接损失主要包括:1、因信赖合同有效成立而放弃的获利机会损失;2、利润损失;3、因身体受到伤害而减少的误工收入;4、其他可得利益损失。

    陈婧婧律师 2024.06.27 867人看过

李康

河北友高律师事务所

李康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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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解除合同用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吗
    解除了合同就不用付违约金了啊?错!只要有违约的情况就要担不小责任呢。其实啊,这叫缔约过失责任,就是描述在签合同前,或者随合同应尽的义务没完成的情形。比如,你没按照合同规定来履约,或者没做到应该做的事情,最后导致合同解除了,那你得负起继续执行、修补问题、甚至赔钱。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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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缔约过失与无效合同是不同法律概念,缔约过失不属于无效合同。缔约过失指订立合同中一方违背诚信致对方信赖利益损失。无效合同是成立但欠缺有效要件。二者不能等同,前者关注过错赔偿,后者判定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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