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是合法登记的夫妻关系就有继承权。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以及父母。其中的配偶是指现任合法登记的配偶,前妻和前夫都不算。在有遗嘱的情况下,需要按照遗嘱继承。如果遗嘱中说明配偶不能分配遗产,那有独立生活能力的配偶就不能继承遗产。
结婚双方本人必须一起到民政局,民政局办事人员会询问结婚是否为本人的意愿。带好结婚双方的户口簿原件。如果是集体户口,要到所在单位要来集体户口首页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还有自己的集体户口页原件。
以重婚为理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要材料为结婚证和双方的身份证,以及能够证明该婚姻属于重婚的证据等等。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理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要提供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和其他能证明夫妻双方当事人之间的近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法定继承需要按照以下原则分配遗产: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的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证明,还需要注意离过婚的应提供离婚证或生效的法律文书。
申请婚姻无效需要以下这些条件:1、一方有重婚行为的;2、结婚的双方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一般是指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3、结婚的双方还没有到达法定婚龄的,即男未满二十二周岁,女未满二十周岁。
当事人要求办理继承权公证时,应填写公证申请表,同时向公证机关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3、被继承人所遗留财产的产权证明。4、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的,应提交遗嘱原件等。
办理继承公证需要的材料包括以下的几个方面:第一、死者的死亡证明或者户口注销的证明。第二、亲属关系证明。亲属的范围包括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死者的配偶、父母和全部子女的姓名,也包括了再生和死亡的子女,以及他们的出生时间,身份证号码,现在的住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