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等其他身份证明;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供有效的委托公证书及委托人、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等其他身份证明;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注销户口证明;4.遗产的所有权证明及财产清单;5.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如系第二顺序法定继承,则还应提供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6.法定继承人已死亡的,需提交其死亡证明、婚姻状况证明,以及该法定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7.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除亲自到公证机构为意思表示之外,需提交经公证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等。
1、首先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2、然后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并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房屋的产权证明、身份证件等资料;3、最后继承人携带公证书、房产证、身份证到房产交易中心办事大厅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
民法典中法定继承需要以下材料:因继承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1、能够作为继承人的必须是于继承开始时间生存的人;2、能够作为继承人的只能是与被继承人有婚姻关系、血缘关系以及相互扶养关系的人;3、继承人须未丧失继承权等。
通过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房屋时,法定继承人要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需要携带相关的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登记。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能够作为继承人的必须是于继承开始时间生存的人;2、能够作为继承人的只能是与被继承人有婚姻关系、血缘关系以及相互扶养关系的人;3、继承人须未丧失继承权。
婚姻继承需要满足的条件如下:1、有合法夫妻关系的存在;2、在一方死亡时,仍然是夫妻关系。配偶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首先应当将夫妻共同财产中自己的部分分割出来,然后剩余属于被继承人的部分作为遗产由各个继承人进行继承。
当事人要求办理继承权公证时,应填写公证申请表,同时向公证机关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3、被继承人所遗留财产的产权证明。4、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的,应提交遗嘱原件等。
办理继承公证需要的材料包括以下的几个方面:第一、死者的死亡证明或者户口注销的证明。第二、亲属关系证明。亲属的范围包括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死者的配偶、父母和全部子女的姓名,也包括了再生和死亡的子女,以及他们的出生时间,身份证号码,现在的住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