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通过降低工资等方式续签劳动合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主张经济补偿。关于合同期满员工离职是否有经济补偿金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员工在劳动合同到期时主动提出离职,无任何经济补偿;若雇主不同意续签,则需向员工提供相应的经济补偿;若员工选择不再续约,公司无需发放补偿金,除非新的劳动合同条款对员工进行了不利调整。具体内容和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员工离职经济补偿金计算依具体情形而定。协商一致解除等情况,按工作年限算,每满一年付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付半月。工资超平均三倍有上限,违法解约需付二倍赔偿金。

员工申请离职有无经济补偿金分情况而定。主动离职无特殊情形通常没有;用人单位有过错,如未提供劳动保护等,员工离职可获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员工要判断自身是否符合条件维权。

离职补偿金计算方式为:根据劳动法规,员工应获得每满一年补偿1个月的工资,超过6个月不满1年的,算作1年;未满6个月的,补给半个月工资。若需双重补偿,则以此类推乘以2。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