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营合同的主体为企业或企事业单位之间的协议,租赁合同的主体为平等主体间的协议。联营合同的标的是行为,租赁合同的标的是物。联营合同当事人间要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享效益、共担风险,而租赁合同当事人间是各自享受权利和各自承担义务的。联营合同的主体主要是企业和企事业单位之间,租赁合同除了企业和企事业单位还包括自然人和其它法人组织,主体范围广泛。
房屋租赁协议与房屋租赁合同是同一性质,是指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给付约定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出租人的协议。
所谓担保合同,是指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而在债权人(同时也是担保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或在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即担保人)之间协商形成的,当债务人不履行或无法履行债务时,以一定方式保证债权人债权得以实现的协议。
诺成合同又称不要物合同。实践合同的对称。指仅以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成立要件的合同。诺成合同自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可成立,不以一方交付标的物为合同的成立要件,当事人交付标的物属于履行合同,而与合同的成立无关。
格式合同和非格式合同有以下几点区别:格式合同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合同。而非格式条款合同一般是双方当事人协商后订立的合同。区分二者的关键在于格式合同预先拟定、未与对方协商。
典当合同是典当过程的最后一道程序,表现为双方完成订立书面典当合同行为。抵押合同是抵押权人(通常是债权人)与抵押人(既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签订的担保性质的合同。
担保合同和抵押合同有以下这些区别:1、含义上的区别。抵押合同,是抵押权人与抵押人签订的担保性质的合同。担保合同,是当债务人不履行或无法履行债务时,以一定方式保证债权人债权得以实现的协议;2、内容上的区别。
主合同是无须以其他合同存在为前提即可独立存在的合同。这种合同具有独立性。从合同,又称附属合同,是以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其存在前提的合同。从合同的存在是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的,故主合同的成立与效力直接影响到从合同的成立与效力。
购销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区别如下:1、购销合同转移的是标的物的所有权,而承揽合同的标的则是特定的劳动成果。2、购销合同的标的物可以是种类物,也可以是特定物,承揽合同的标的物只能是特定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