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应当根据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经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
1、主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户口簿。2、身份证。3、居住证。4、劳动(聘用)合同。5、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6、收入证明(有工作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收入证明,无工作人员提供收入承诺)。7、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证明原件。8、等相关证明材料。
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可以申请公租房:(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以家庭为申请单位,每个家庭确定1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单身人士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本人为申请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只限申请1套公共租赁住房。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各种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的群体出租居住的保障性住房。在满足《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所规定的条件之后,申请流程如下:1、到户籍所在区建设局领取《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1、年满18周岁;2、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3、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两人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超过两人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1500元等。
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下午12:00;办理费用:不收费;电话查询:咨询电话:86280083。投诉电话:86279442;办理流程:现行成都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保障面积标准为人均20平方米,补贴标准为18元/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