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部分不属于共同财产丈夫婚前买的房升值离婚时妻子要求分割两年前价值十几万的房子,现在价值可能已经翻了一倍。由此,离婚案件当事人一方要求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住房的增值部分予以分割的诉请也多了起来。6月21日,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的一纸判决认定
因房屋增值引发的财产分割案件有个共同点,就是夫妻一方在婚前通过按揭购得商品房并取得房产证,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贷款,在还贷过程中夫妻因感情破裂,导致离婚并进而引发房产增值部分如何分割的纠纷。此类案件的核心问题是,房屋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后的增值部分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有相关的法律知识不了解的,不知道怎么做的时候,以下就是华律网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听听华律网小编给出的具体意见。
因房屋增值引发的财产分割案件有个共同点,就是夫妻一方在婚前通过按揭购得商品房并取得房产证,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贷款,在还贷过程中夫妻因感情破裂,导致离婚并进而引发房产增值部分如何分割的纠纷。房屋增值部分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请跟随华律网小编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因房屋增值引发的财产分割案件有个共同点,就是夫妻一方在婚前通过按揭购得商品房并取得房产证,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贷款,在还贷过程中夫妻因感情破裂,导致离婚并进而引发房产增值部分如何分割的纠纷。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下面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