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就算你签了“工伤概不负责”的协议,也不能逃脱责任哦!我们国家的《宪法》明确要求,要给劳动者提供劳动保护。这是他们应得的权益,由法律保护着呢。谁都不能随意剥夺这个权利。因为这类条款违反了法律的硬性规定,所以是无效的啦。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有很多企业为逃避责任在和劳动者签订的协议里或者招工登记表里注明“工伤概不负责”字眼,那这样企业真的不用负责了吗?华律网小编在下文就为大家带来问题的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若在工作中,某不慎因工受伤,住院治疗后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所受伤害为工伤。但是此时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中有“如发生工伤,公司概不负责”条款为由,不予认可工伤,怎么办?华律网为您介绍

货车乘员朱某跳车身亡后,保险公司依据免责条款拒赔,由此引发一起诉讼。昨天,沧浪区法院判决保险公司有理,驳回了货运公司的诉讼请求。保险公司拒绝赔偿2003年9月22日,邓某驾驶货车行驶时,乘员朱某突然从车上跳下,被货车左后轮碾死。交警部门在“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之前,会在合同中约定免责合同或者免责条款,而这类条款要求是比较高的,免责合同或格式条款是否有效,要依据合同或者条款的内容而定,如果条款是免除一方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